上市公司股东|天齐锂业3版净利由盈变亏损60亿 董事长蒋卫平遭批评( 三 )


天齐锂业时任总经理吴薇、财务总监邹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 , 对天齐锂业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 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 ,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二、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卫平、时任总经理吴薇、财务总监邹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对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 , 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 并向社会公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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