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来走二步( 二 )

山西,出来走二步
林震家祖宅房契上面注有经租时的范围和房租比例 。 《财经》采访人员 刘经宇/摄在林震印象中 , 从未在公开渠道看到过“晋政发(1986)18号”文件 , 城中多名房主也表示 , 最早时并未看到过这份文件 。 直到1994年时 , 城里有人听说了这一文件 , 才得知经租房也许有可能可以返还 , 因此“去政府讨个说法” 。 为此 , 平遥县政府成立了落实私房政策领导组办公室(下称落实私房办公室) , 但直到此时 , 许多房主仍然没有看到文件原文 。直到1998年 , “当时是有一个在外地工作的人 , 他家的房子也被经租了 , 不知道他在外地通过什么途径 , 看到了1986年这份文件 。 这人为了团结其他房主 , 一起向政府申请返还 , 就回了平遥 , 复印了这些材料发给其他房主 , 我们家当时花了5块钱买了一份 , 才明白我们家房子符合可以返还的条件 。 ”林震说 。拿到文件后 , 林震一家看到了希望 , “我父亲去问 , 落实私房办公室的人也说我们家符合第八条的内容 , 可以填申请表 。 ”在林震父亲提交了返还申请表后 , 却迟迟没有得到回音 。 “我父亲一个月差不多要去落实私房办公室五六次 , 但每次去都说在研究 , 要我们等 。 ”1999年 , 林震的父亲在弥留之际 , 还心心念念着何时能拿回祖屋 。 老人去世后 , 这个任务 , 也就交到了林震兄弟二人手中 。此后的日子里 , 林震兄弟从来没有搬出过这个院子 , 哪怕已经有条件购买新房 , “这是我们自己家的房子 , 哪怕再旧 , 我们也要坚持住在里面 。 ”林震记得 , 除了1998年父亲提交过一份申请 , 办公室再未要求补交过其他材料 , 林震兄弟二人也开始隔三差五跑去问 , 每每都是听到一句“还在研究”的回复 。 直到2012年 , 落实私房办公室终于通知林震 , 他家的经租房可以返还了 。林震清楚记得 , 拿到《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的那天是2月14日 , “年轻人过情人节嘛 , 我们家拿到房子也是喜事 。 ”在平遥 , 如林震家一样 , 为拿回祖屋 , 申请返还历经数年乃至十几年的房主 , 大有人在 。通知书显示 , 根据“晋政发(86)18号”文件精神 , 城内西郭家街28号院内的北5东6西7 , 大门0.5共计房屋18.5间 , 建筑面积350.65平方米 , 产权退还给林震的爷爷 。 通知书明确 , “此书为办理房产登记 , 变更房屋所有权证的依据” 。林震告诉采访人员 , 为了管理经租房 , 平遥县房管局成立了平遥县古城房辉管理经营有限公司(下称房辉公司) 。通过平遥县人民政府官网可以查到 , 2020年 , 有6个隶属于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的企事业及挂牌单位 , 其中便包括房辉公司 。 工商资料显示 ,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屋管理、经营开发、租赁修缮和房地产信息咨询 , 由平遥县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平遥县房管局各自持股50% 。 平遥县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通过公开途径 , 无法查询到该公司的具体工商资料 , 仅能看到其法人代表姓赵 。在返还通知下发之前 , 林震曾接到落实私房办公室的电话 , 称当时仍然租住在林家经租房内的6家人 , 拖欠了近2万元的房租未缴 , “他们说这个房租如果不能补上 , 我们家房子就没办法返还 , 但是当时我们和那些租户都不来往 , 也没问他们要 , 就替他们补交了 。 ”除此之外 , 落实私房办公室对当时对于返还的经租房 , 采取了“货币置换”的方式 , 即要按照返还面积 , 对应不同价格 , 缴纳一笔置换款 。 林家兄弟二人对此一度颇为不满 , “我们家的房子 , 被经租这么多年 , 欠的房租不给也就算了 , 为什么我们要拿回来还要再付钱 。 ”但最终 , 林震还是按照每平方米280元的价格 , 向房辉公司缴纳了9.8万余元置换款 。 林震称 , 当年在交钱时 , 这笔钱被称作“自愿支持古城建设” , 和他替租户代缴的租金一样 , 这笔钱也未获得收据 , 多位房主证实了林震的说法 。《财经》采访人员获取一份《货币置换产权申请书》显示 , 该申请书的被申请单位为房辉公司 , 申请书写明“为保护好古城房产资源 , 我自愿捐资作为平遥县古城保护基金 , 并申请置换由国家经租原业主某某名下的某处房产 。 ”另有一份《货币置换产权价格一览表》显示 , 按照房屋属于窑、瓦房、砖顶平房等不同类型 , 每平方米的置换价格从400元到130元不等 。 多名缴纳过置换金的房主向采访人员确认 , 至少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 , 置换金都是按照这一标准执行的 。至此 , 林震一家已经花费了将近12万元 , 但想要收回祖屋并不容易——租户不愿意腾房 , “这些人家跟我们家关系一直比较僵 , 就不肯腾房 , 为了让他们搬走 , 我们只能给他们钱哄他们 , 6家人一共给了18万左右 。 ”这6户人家 , 林震记得好像只有一家人为此出了一份收据 。院子里最后一家人 , 林震本来准备给他们6万元让其搬走 , 但是对方不答应 , “他们要十几万才肯走 , 我们不愿意 , 在派出所调解以后 , 给了他们6000元 。 ”2013年5月 , 在前后花费近30万元后 , 林家兄弟才真正收回了爷爷传下的这处院落 。因为家中房契还在 , 林震二人也没有再去重新办理房产证 。得而复失彼时的平遥古城 , 旅游产业越发红火 , 林震兄弟也动起了开客栈的念头 。 由于房屋面积大 , 破损严重 , 装修施工方给出了一个400多万元的报价 , 而兄弟二人当时只剩几十万元积蓄 , 林震将自己别处的房子做抵押来贷款装修 。 正当兄弟两为后续资金发愁时 , 有投资方看上了他家房子 , 愿意以每年10万元的租金承租10年 , 然后替林震兄弟二人承担了后续的装修费用 。2016年 , 客栈开始营业 , 林震二人拿着每年10万的租金 , 慢慢在还着此前的贷款 , “虽然现在钱还没还完 , 但是有盼头啊 。 ”让林震一家没想到的是 , 2020年6月 , 他们收到了平遥县政府发来的《撤销“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的告知书》(下称告知书) 。告知书称 , 按照“山西省委总号〔58〕289局6号”文件规定 , 太原、大同等五市凡出租房屋100平方米以上的 , 其他城镇凡出租房屋60平方米以上的 , 可作为改造对象进行改造 。 山西省政府《关于私房改造中若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一条规定:凡是符合“国务院〔64〕国房字21号”和“山西省委总号〔58〕289局6号”文件规定 , 已纳入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 , 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 因平遥县落实私房政策领导组办公此前做出的返还决定不符合上述规定 , 将撤销此前林家收到的《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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