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评价费正清所写的《美国与中国》

(摘自《何新集》第286——308页,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8年)
危机与挑战:中国现代化的艰难之路

最近读了美国著名汉学家费正清教授的名著《美国与中国》第四版的汉译本。这是国外汉学著作中的一本名著。自本书初版以来,此书一直是美国国务院研究中国问题和制定对华政策的主要参考书之一。
从内容看,此书第四版与我过去早已读过的第二版有了很大的增订和不同。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已经是一本新书。美国汉学家E·赖肖尔先生在书前序中说:
“修订版意味着增加新的材料,使之赶上时代,并随着人们因时间的流逝对过去的事件有更清楚的认识而修正一些解释。作者做了这两方面的工作。”然而公允地说,比看本书的第二与第四两版,我却以为,有些修改并不如保持原貌为好。作者在新皈似乎更试图使此书成为一部历史著作,追求更高的学术性,从而尽可能地摆脱第一版、第二版中的政策研究内容。但作为一个中国读者,我却对此书前几版中的这方面内容感到饶有兴味。因为它们提供了作者当年的预见与后来历史事实的一个比照。
【怎样评价费正清所写的《美国与中国》】 事后解释历史总是容易的。人们早已有足够多的历史哲学和意识形态框架,使每个持不同观点者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一种有效或有利的解释。但是预测历史,特别是一种方向性预测,在历史中经得起检证却是至为困难的。费正清这本书的旧版本之所以有价值,正是因为其中包涵着一些惊人的预测——它们在若干年后得到了历史的证实。
………………

现代中国历史学家与西方史家有一个基本的分歧。这就是,在中国人眼里,中国与西方的历史似乎不存在异质性。似乎中国一直走着和西方基本相同的历史道路。似乎今日中国与西方的差别,仅仅是一种社会制度的差别,而不是文化形态上一系列根本性的差别。
然而《美国与中国》一书,所注意的却恰恰是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与西方历史文化传统的异质性,并且试图对这种异质性,作出比较深刻的分析和说明。
作者指出:
“中国根本上是一个既不同于俄国又不同于美国的社会,是按照它自己的传统和环境而发展的。”“我们之所以不能够了解中国,部分由于我们错误地把中国的现代化装饰当作了中国生活的全部。”“现代中国的底层和它的后面,隐藏着一个扎根在另一种古老文化传统中的中国社会,是我们西方人,也往往是现代中国人所不能了解的。从这里我们可以找到中国不同于西方的关键。”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在文化传统上,究竟具有哪些明显的不同呢?
从文化生态学(Cultural ecology)的观点看,文化形态首先是人类适应生态环境的结果。而社会人的性格与行为,又是文化形态(社会结构、价值体系和社会化方式)的函项。换一句话说,生态类型决定文化形态(经济类型一社会结构一价值体系),文化形态又影响了社会人的性格和行为。所以中国文化的独特性,首先可以从中国独特的地理形态和生态空间中找到说明。
古华夏文化的主要发源地,是黄、淮、江三大水系的中下游流域,也就是古代的中原地区。所谓中原,即是中央平原的意思。(“中国”的得名与此是有关的。)
如果从地图上审视一下中原地区在整个中国与亚洲大陆上的地理形势,我们就可以注意到如下的一个事实:
这块平原处在一种近乎封闭的地理空间中,在这块大平原的北部和西部,有燕山山脉、太行山山脉、吕梁山脉、伏牛山和秦岭,以及武当山。在南部则有大别山、武陵山、九嶷山、天目山、南岭和武夷山脉,绵延直到南海。这些崇山峻岭,从北、西、南三面如同屏障和墙垣一样包围环绕着中部平原。在这里特别要指出山岳的“岳”这个字的本义——“岳者,垣也;”也就是墙。古代人正是把山看作墙垣。而在东面,这块平原为三个大海——渤海、黄海、东海所环绕。
这种封闭状的地理形势,非常有利于从事农业和蓄牧业,经营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生活,却不利于发展一种开放的商业型经济。在秦汉以后,古代中国的政治地理概念得到了扩大,中国已经不单纯是指这块中央平原。但尽管如此,这种封闭的环状地理形势却并未从根本上改变。直到明代仍耗费巨资重建的长城,本身就是一个限制文明空间的政治军事环。清代,中国的地域向东北、西北两个方向大大地拓展了。但西伯利亚、蒙古高原、中亚细亚内陆的戈壁、沙漠和高山,仍然重重阻隔着中国的文化视野。尽管古代曾有一条时通时断的对西贸易通道——“丝绸之路”,但是这条道路并没有能成为将泰西的希腊罗马文化,引入交流于古老中华文明的动脉。晚唐以后,这条道路实际上也关闭了。
而从海域看,华夏文明最早发达的中原地区,面临渤海,这实际上又是一个半封闭状态的内海。而黄海、东海的对面,是朝鲜和日本,它们在古代都是处在华夏文化辐射之下的亚文化区,没有形成高于华夏农业文化的异质文明。
这种封闭状的地理空间结构,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华夏古代文明的封闭状态。古代希腊文明是一个个具有发达的社会分工和商业经济的分散城邦。通过海陆交通构成了开放式的经济网络组织,一种松散的联邦式的政治文明。这种政治文明的传统一直影响于今天的北美和西欧。而在中国,古代城市的功能与希腊城邦的功能似乎完全不同。中国的城市是宗教和政治文化的中心,却不是商业和手工业的经济中心。
在《美国与中国》一书中,曾深刻地刻画了北京作为宗教政治中心城市的象征性功能。作者说:
“北京的气势宏伟的对称部局,毫无疑问使它成为一切首都中最有气派的。”“没有一个西方首都能这样清楚地构成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政体之象征。”事实上,直到今天,国外旅游者仍然不能不对北京城建的宏伟布局及其象征意义表示惊叹。那巨大的广场,开阔的近百里东西长街,以及成千上万的标语墙牌,都具有强烈的政治象征涵义。而与纽约、东京、巴黎、伦敦、香港那些寸土寸金、商业性巨厦林立、交通极为发达的现代化金融都市形成极鲜明的反差和比照。
由这种本体性的差别中,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中国古代城市从来只是专制主义的堡垒,而不像西方中世纪那样,是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的起源地。也才能理解,为什么市民阶层在中国不能成为由传统社会跃进到自由资本主义的动力。以及直到现代的城市,我们仍然乐于把大量金钱投诸于大量象征性的政治装饰活动和器物上(例如政治节日期间),却吝于把金钱使用在营建高速公路和市内交通、交通设施的实际改善上。
在古代中国的都市中,商业和手工业是城市的附属,而不是主体,受到歧视和种种限制。多数地方县城,只有周期性的墟集,却没有常规性的商业组织。以政治城市为中心的一块块农业区域,在纵的方向上从属于中央集权的最高权力中枢,彼此间缺乏横向的联系。因此即使在古代那些太平盛世的大一统时代,“天高皇帝远,猴子称大王”的地方割据势力也是潜在地存在的。这种地方势力的天然组织形式就是姓族、宗族、家族的血缘组织。交通的不发达,商品经济的不发达,使中国虽然具有统一的文字,却具有成千上万种不同的方言,也使得那些终世与外部隔绝的地区,可以几千年如一日地,保持着古老的生产方式、生活模式以及量愚昧落后顽固守旧的风俗和观念形态。

在《美国与中国》的第四版中,费正清用了比前几版更多的篇幅,试图结合考古与历史的材料,对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勾出一个较为清晰的轮廓。他指出,传统中国基本上是一个古老的农业社会,具有一个封闭型的经济体系。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口居住于农村。生产单位是家庭。自种自食,自给自足,代代相传。
“自古以来,就存在着两个中国:一方面是乡村里成千上万的农民社会,每个树木环绕的村庄和田舍都一成不变地固定在那里的土地上;另一方面是由地主、儒生、商人和官吏们所构成的上层结构,这些有财产和地位的家庭居住在城垣围护的城镇中。”因此,作者称传统中国为一个“巨大的农民——官僚式国家。”在价值形态上,传统中国崇古尊老,内圣外王,在政治上具有“长老”文化的形态。权威导向来自于传统。在某些王朝更替时期,也崇拜韦伯所谓“神授魅力”型的权威。在作人以提倡忠臣孝子,在经济上重农抑商,在伦理上注重人伦关系和谐,尊尊与亲亲,在宗教上以祖先崇拜为主要信仰。
近年来,我曾经在多部论著中指出,流行的那种以五社会阶段,即:“原始一奴隶一封建一资本一社会主义”来描述中国历史发展的所谓正统观点,是根本错误的。完全不符合中国历史实际。(参看拙著《中国文化史新论》,黑龙江人民出版社)今天的许多论者,仍习于把当代社会生活中的一些腐朽现象,称作“封建残余”。但严格地说,这也是一个历史术语的错误。因为“封建制”,作为一种分权主义的农业、政治制度,就中国历史来说,早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后,就被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制度所取代。而在西方,这种封建制度的产生是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之前。把秦以后早已不是封建制的传统社会称作“封建制”,实际上是以西方历史模式硬套中国历史的武断作法。这是荒谬的,也是一种西方历史中心论的产物。
费正清在《美国与中国》一书中,曾论述这一点。他清晰地指出:
“中国社会并没有组成任何可以称之为封建制度的体制,除非是在公元前221年以前,”“封建这个词尽管可以作为一个贬斥的字眼,但这个西方术语用于中国,价值很小。”他还指出:
“避免用‘封建’这个词来描绘古代中国农民的生活处境,决不是说他们的生活苦得不那么厉害。可是,如果‘封建’一词要保持原先用于欧洲制度和其它制度的正确意义,那么在中国的一般情况下,这个词是不会有多大意义的。”(《美国与中国》第二章)实际上,就社会形态看,历史上的中国属于与西方的欧洲完全不同的另一种类型。正是由于认识到这种类型的不同,马克思把古代东方社会,称作“亚洲式社会”(亚细亚社会形态)。在某种意义上,费正清也表示赞同这个马克思主义的概念(第四版,中译版第23页)。然而所谓“东方式的古代社会”具有什么基本特征呢?我认为,东方式社会与西方式社会的差别,大体上可以作这样一种概括性的描述:
怎样评价费正清所写的《美国与中国》
在西方社会中,以商业为核心的市场网络,早在希腊时代已具雏型。换句话说,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在很早即已萌芽。这种原初形态的商业经济,成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前形态,也是西方文化的深层结构。这种深层文化,既使在实行封建制农业经济和宗教教权主义的中古社会中(不要忘记,欧洲这种中古封建制,实际上也是东方游牧族武装入侵并把东方制度移植于西方的产物),也并没有消灭。而以农业为立国之本,实行高度专制化的政治集权控制,社会成员依据等级身份而享有终身甚至世袭性的尊卑荣辱,不能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这却是东方式社会(如古代的巴比伦、波斯、埃及、印度、中国、日本、朝鲜等)的共同特点。
(耐人寻味的是,这种东方式社会特点,特别是等级身份制的残余,甚至在社会经济科技都已高度现代化的日本社会中,至今仍然通过社会结构内的阶层差别、价值观念而深刻地保存下来。)
家庭制度在中国社会中承担着特殊职能。整个文化与社会无不被其所形塑。家庭是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也是社会中心。家庭是一种父系,父权的社会组织。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目的是延续家族而非个人的快乐与幸福。
一般来说,根据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认为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完全在于承担为家庭献身的义务——男性即成为好儿子和好父亲;在社会政治家庭中,则应成为君主和国家的好臣民,即顺民。在家庭伦理中,顺德的观念就是所谓的“乖”即“听话”。女性的楷模是成为好媳妇、贤妻与良母。人生活的价值首先在于使以家族为单位的社群繁衍和荣耀。家族和社会以外的个人生活幸福,不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社会价值。因此中国人一生下来,即作为一定的家族和社会义务的承担者而存在,这种价值传统,与西方文化中认为“人是生而自由”,“生而具有追求自身幸福的天赋权利”的那种个性自由的价值观念,可以说是完全相反的。
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最引人注目的另一个特点,是实行普遍的等级身份制度。每个人在家庭与社会中承担着相当固定的社会身份。其权利义务、荣誉和社会地位,均完全取决于这种身份。以至个人的财产、消费水平、居住面积、物质享受方式,均取决于这种身份等级的成文或不成文规定,否则即被看作“僭越”。直到现代,我们社会中分配房屋、分配收入、电话、用车,依然是“官分十等,衣分五色”,等级和身份十分明确(甚至现代寺庙中的和尚,也被分为“科长级”、“处级”或“局级”)。任何人做不合身份之事,就是“不要脸”。身份既与脸面相关,又是社会普遍追求和尊尚的价值观念,那么由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国人普遍具有一种爱面子、摆架子(官架子或阔架子)的社会心理。这种社会心理的畸形形态,就是阿Q心理。其实要面子和撑架子,都是为了象征性地保持或显示自己具有某种尊显的社会身份,以得到别人的承认和尊敬。在这里,行为成为符号,而其实质和意义正存在于中国人际不平等的身份制度中。在古代,身份被规定做作“爵级”,在现代则体现为职位和“级别”。古代这种身份的制度又叫作“礼制”。儒家所谓“正名分”,其实质也是“正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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