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男子遇交警夜查跳河身亡,行车记录仪为何“缺失”了23秒?警方回应六大疑点( 三 )


在后续处置中 , 家属多次向公安机关要求调看现场周边其他部位的监控录像 , 泗洪县公安局均予以提供 。
后冯某家属又于2020年6月23日 , 向检察机关提出要求查看另一处监控录像(该监控范围无法覆盖事发现场) , 但此时已距离事发当日(2020年5月17日)超过30天 , 超出了监控录像存储的自覆盖标准时间(30日) , 事发当日的监控画面已被监控存储设备自行覆盖 。
为何事后家属发朋友寻找目击者 , 派出所责令删除?
此前家属表示 , 事发后其通过发朋友圈、抖音寻找现场目击者来协助警方调查 , 但朋友圈“线索征集”发出去没多久 , 就被当地派出所勒令删除 。
酒驾|男子遇交警夜查跳河身亡,行车记录仪为何“缺失”了23秒?警方回应六大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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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相新闻采访人员获得的一份电话录音显示 , 事发后的5月21日 , 当地派出所所长致电家属 , 要求其删除关于寻找目击者内容的抖音及朋友圈:“这会给你带来麻烦 , 撤了以后就好处理了 , 你不撤肯定会有影响、有麻烦 。 ”
对此 , 泗洪警方回应 , 在检察机关在对该事件介入监督但尚无认定结论前 , 公安机关并未对外发声 。 但家属自行发布了“全城寻找目击者”的朋友圈图文 , 且其中使用了“泗洪县交警队……在检查中造成一名车主不幸落水死亡……”的失实言论表述 , 并附上其未成年子女照片 , 警方认为十分不妥 , 依法进行劝诫 , 要求其不要发表不当言论 , 以免误导公众和对其子女带来不良影响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泗洪县公安局在“冯某非正常死亡事件简要情况介绍”中称:5月19日、22日、29日 , 公安机关3次约见冯某亲属 , 公布相关视频资料 , 告知相关情况 。 死者家属向检察院提出申诉后 , 6月5日 , 我局将相关监控视频资料及情况说明提交检察机关 。
5月29日下午 , 泗洪县信访联席办牵头召开冯某家属信访问题沟通见面会 , 冯某父母、妻子、哥哥等4人 , 冯某生前单位负责人及泗洪县公安局、检察院、城头乡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 现场再次介绍了事件情况 , 公布相关证据 , 告知其亲属如果有疑义可以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诉等权利义务 。
后根据家属申请 , 7月8日 , 我局联系县检察院 , 同时告知死者家属 , 定于7月9日上午组织法医对死者冯某做尸表检验 , 请检察机关派员到场监督 。 7月9日上午市检察院派2名同志到场监督 , 死者家属代表3人在现场见证 , 家属在外等候 。 法医作出尸表检验结论是未见明显损伤 , 市检察院同志对死者家属关于尸表的疑惑当场作了解释 , 死者家属现场未再提出异议 。
2020年8月10日 ,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以书面答复函(宿检四部复字〔2020〕3号)的形式对家属进行答复:“你反映的泗洪县公安局交警在2020年5月17日开展酒驾集中查处行动中涉嫌渎职犯罪的情况 。 经我部调查 , 目前没有发现泗洪县公安局交警渎职犯罪的证据 。 ”收藏
泗洪警方相关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 , 2020年5月17日20时许 , 泗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组织警力 , 分两组在泗洪县城区湿地大道水岸城邦小区东门路段 , 对南北过往车辆开展酒驾集中查处行动 。
21时15分 , 冯某独自驾驶的黑色别克轿车沿湿地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水岸城邦东门南侧约20米处时 , 执勤交警示意让其停车熄火接受酒精呼气筛查 。
随后 , 当执勤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以便核对人员、车辆信息时 , 冯某突然启动车辆 , 加大油门急速向北行驶闯卡 。
警方表示 , 当晚酒驾检查中 , 冯某车辆后方的车辆驾驶人也证实 , 冯的黑色轿车停车接受了呼气检查 , 后来黑色轿车就突然启动车辆加速闯卡了 。
卡点北侧负责阻车人员发现有车强行闯卡后 , 迅速拉起阻车路障 。 但冯某驾驶车辆强行通过阻车路障致左前轮胎破损后 , 仍继续驾车向北行驶100余米 , 并弃车跑入道路东侧汴河风光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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