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修订版车险示范条款来了,不怕了!爆胎可赔、地震也可赔

为爱车投保车险后 , 一些车主自以为高枕无忧 , 却往往遇到这样的情况:开车遇到地震 , 申请车险理赔被拒;车爆胎 , 买了车损险也自掏腰包 。 不过 , 与车险综合改革相配套的综合示范条款出炉后 , 上述理赔遭拒的情况或将成为历史 。 8月24日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获悉 , 《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版”)正在行业内征求意见 。 相较于现行条款 , 修订版大幅删减责任免除项目 , 同时还扩展保险责任 。 业内人士表示 , 修订版力求保障范围全面化 , 明确给与了用户更多的保障选择权 , 这是车险“增保”的发展方向 。 同时 , 也有给保险公司施加压力 , 倒逼他们提高风控水平 。
北京商报|修订版车险示范条款来了,不怕了!爆胎可赔、地震也可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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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阵营迎扩容
7月初 , 王笑(化名)在驾驶途中发生爆胎 , 造成轮胎损毁 。 王笑觉得此前买了车损险 , 便及时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报了案 。 但让王笑意想不到的是 , 保险公司表示 , 由于汽车爆胎事故造成的轮胎损失 , 是不理赔的 。
“轮胎属于损耗品 , 很难判断爆胎到底是因事故损坏还是属于自然磨损导致 。 如果平时正常使用轮胎因碰到地面尖锐物而引起爆胎 , 理论上虽然存在赔付的可能性 , 但因取证比较困难 , 如果原有产品没有囊括轮胎责任 , 险企是不赔付 。 ”车车科技副总裁徐建平表示 。
不过 , 在不久的将来 , 囊括轮胎责任的车轮单独损失险可弥补上述损失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对比发现 , 修订版条款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在现有责任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增加 , 如新增了车轮单独损失险等附加险产品 , 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
其中 , 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保障的是 ,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 ,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被盗窃、抢劫、抢夺 , 导致被保险机动车未发生其他部位的损失、仅有车轮(含轮胎、轮毂、轮毂罩)单独的直接损失 。
不过 , 正如徐建平所言 , 由于此前自然磨损造成爆胎的情况也存在 , 所以上述附加条款增加了除外责任 , 即车轮(含轮胎、轮毂、轮毂罩)的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未发生全车盗抢 , 仅车轮单独丢失的情况除外 。
除了车轮单独损失险外 , 此次附加险阵营还增加了医保外用药责任险、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等 。
爱问保险CEO庞博表示 , 开发新的附加险 , 就是这些附加险在实务中曾有一定的保险需求 , 但是并不作为行业示范条款 , 现在将其纳入到示范条款中 , 即明确给与了用户更多的保障选择权 , 这是车险“增保”的发展方向 。
值得关注的是 ,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 。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的 , 以附加险条款为准 , 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 , 以主险条款为准 。
责任免除剔除地震
遇到地震 , 车险不赔一直是业界争议的焦点 。 北京商报对比发现 , 修订版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 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 。
修订版的车损险条款显示 , 保险期间内 ,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 ,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 , 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 , 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
其中 , 自然灾害是指对人类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的自然现象 , 包括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 。
而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获得的一份某财险公司现行的车损险条款却显示 , 下列情况下 , 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 , 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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