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少年反杀校园霸凌者被判8年:想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书( 三 )


判决书显示,案发之后,瓮安公安与法院方面均认定“被害人主动挑起事端,有明显过错” 。2014年8月29日,瓮安县人民法院认定,陈泗翰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并用刀刺伤他人致被害人死亡 。陈泗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
李荣惠说,一审判决后,陈泗翰及其家人、同学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 。陈泗翰同校55位初三同学自发联名向黔南苗族布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写了一份《关于请求请判陈泗翰同学的请求信》,写道“我们希望法官大人能看他还是一个未成年,给他的人生一些希望和保护 。他曾经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也是一名积极向上的同学,更是这起事件中的一个受害者,一个需要你们保护的的受害者 。”在该份联名请求信中,有9位是案发当时的目击者 。
陈泗瀚上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陈泗翰被关押在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至今 。
陈家不服,一直申诉 。陈泗瀚的代理律师林丽鸿告诉界面新闻采访人员,陈泗瀚案是典型的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据新京报报道,几年后,瓮安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在谈校园安全时聊起此案,称当年“正当防卫”的法律概念不清晰、相关案例不足,放现在这案子最多就是防卫过当,(按原结果)判不下去 。
界面新闻采访人员获得的材料显示,服刑期间,陈泗瀚获得两次减刑——分别为减刑6个月和8个月 。林丽鸿律师告诉界面新闻采访人员,2019年4月1日,她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提交陈泗翰假释申请,未获批准 。2020年5月15,她再次向检察院提交陈泗翰假释申请,不久获批 。
此外,在向贵州省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无果后,2019年6月25日,林丽鸿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陈泗翰故意伤害案再审申请书 。
【校园|少年反杀校园霸凌者被判8年:想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书】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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