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敲诈23万元后,胃口更大了…( 二 )


县纪委监委在与公安机关研究商议后 , 明确提出“严肃查处” 。 公安机关再次重新启动侦查 。
2019年3月26日 , 韦干政被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 。 4月15日 , 韦干政、韦干群、韦宏春三人被捕 。 7月5日 , 韦干政被开除党籍 。 10月19日 , 韦干政因敲诈勒索被马山县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 , 韦宏春、韦干群因敲诈勒索分别被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 三人非法所得23万元悉数退还 。 2020年1月20日 , 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 2020年7月16日 , 5年前办理韦昌明案的马山县公安局林圩派出所民警蒙某某因不正确履职、对报案不重视、侦办措施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林圩镇以韦干政案为契机 , 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活动 , 用身边的鲜活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 , 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 营造既“清”又“亲”的营商环境 。
纪法小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 , 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 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 , 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
【村霸敲诈23万元后,胃口更大了…】作为党员、村干部 , 韦干政属于被监察对象 , 县纪委监委可以给予其党纪政务处分 。 此后 , 韦干政三人违法犯罪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下 , 四年前的陈年旧案终于峰回路转 。 这也给凉透了心的韦昌明注入一针强心剂 , 重燃起投资开发的热情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 南宁市纪委监委 梁丽)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