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新固废法9月1日起施行!企业环保验收要注意这些问题!


2020年4月29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
自1995年通过以来 , 固废法已先后经历5次修改 。 新修订的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 , 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 , 健全了保障机制 , 严格了法律责任 。 此次全面修改固废法是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 , 是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 。
中年|新固废法9月1日起施行!企业环保验收要注意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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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固废法9月1日起施行!企业环保验收要注意这些问题!
那么 , 新修订的固废法和现行固废法作了哪些调整呢?
新《固废法》对法律责任专章进行了扩充完善 , 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 , 普遍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 , 最高可罚至500万元 , 并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同时 , 新法还对企业环保验收方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 这些新变化值得企业特别关注 。
处罚金额大幅度提高 ,
部分违法行为实行“双罚制”
违法行为

新固废法罚则
现行罚则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
10-100万元罚款
1-10万元罚款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
10-100万元罚款
/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
处所需处置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所需处置费用不足10万元的 , 按10万元计算
0.5-5万元罚款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 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
1-10万元罚款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
5-20万元罚款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10-100万元罚款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
10-100万元罚款
/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0-100万元罚款
1-10万元罚款(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
10-100万元罚款
1-10万元罚款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处所需处置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元的 , 按20万元计算
/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
处所需处置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元的 , 按20万元计算
2-20万元罚款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
10-100万元罚款
2-20万元罚款
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10-100万元罚款
1-10万元罚款
未经安全性处置 , 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
10-100万元罚款
1-10万元罚款
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10-100万元罚款
1-10万元罚款
未经消除污染处理 , 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10-100万元罚款
1-10万元罚款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 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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