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吉林户籍制度改革新政来了!租房可申请落户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6日电 据吉林省公安厅官方微信号“吉林户政”25日消息 , 吉林省公安厅会同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人社厅等部门出台《吉林省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 , 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户对缴纳社保年限限制 , 非户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区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房居住)即可申请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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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号“吉林户政”
《意见》对取消落户限制 , 优化居住证申请、发放服务等方面政策进行调整 。 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条件上 , 《意见》称 , 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户对缴纳社保年限限制 , 非户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区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房居住)即可申请落户 。 取消投亲落户限制 , 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户城镇的 , 不受年龄限制 , 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投亲落户 。
畅通人才和民营企业职工落户渠道 , 《意见》明确 ,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国民教育同等学力人员及留学归国人员、技术技能人才不受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等条件限制 , 可在工作地、居住地、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城镇申请落户 。
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受纳税额度、缴纳社保年限和经营场所等条件限制 , 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可在工作地、居住地城镇申请落户 。 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户城镇的 , 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投亲落户 。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分类进城落户方面 , 严格落实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人口等重点群体落户政策 , 确保有意愿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应落尽落 。
《意见》还表示 , 实行农村籍大学生、农村籍退伍军人来去自由政策 。 农村籍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当年退伍军人以自愿为原则 , 可直接回原籍落户 。 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村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村籍退伍军人返乡就业并在农村实际居住生活的 , 经当地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 可根据意愿回原籍落户 。
【中新经纬|吉林户籍制度改革新政来了!租房可申请落户】《意见》同时提出 , 拓宽申领居住证的认证渠道 ,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 , 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 , 符合暂住登记时间满半年 , 或在居住地缴纳社会保险、异地就医、连续就读满半年 , 即可申领居住证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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