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法治

古代中国 , 小农经济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 , 以此基础上形成了建立在亲密的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宗法家族社会 , 从未有过作为法治前提或基础的公民社会 。宗法政权体制的特点是 , 以政治、血缘的亲疏划分等级高低 , 分配国家权力 , 以关系代替契约 。传统文化决定了人治 , 人治主要指由某个或某些具有高尚品德的权威人物控制社会秩序 。 建立官本位为核心的封建等级制度 , 以“亲亲尊尊”选拔官吏任人唯亲 , 滋生腐败 , 各种官位变成世袭制 。法律是在专制的政策 , 宗法文化思想指导下制定的 , 法律脱离了宪政和民主的根基 。 法是王朝暴民集团 , 极端自私小农文化执法者治民的工具 。 权力往往超越法律之上 , 表现在法治领域 , 就是权大于法、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渎职犯罪、违法不究 。 官本位社会中 , 一切由官说了算 , 由此使已公开的法律制度被虚置 , 潜规则盛行 。传统文化就是宣扬极端自私 , 古人的劣根性最终归结到自私 , 古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极端自私 。 从实质上说 , 传统文化就是民族精神 , 极端自私造就内在精神黑暗的形象 。人情社会和双重标准双重标准是根深蒂固的自私小农文化逻辑 。 按习惯依人情进行交往处理各种事情 , 希望通过人情关系使自己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以便更好地获得个人需求的满足 。 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是非标准和取舍标准 , 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说:乡村社会无疑是传统社会 , 并一直占据主流位置 , 道德和法律可以根据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 。 所谓双重标准 , 在这种社会中 , 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 , 一定要问清了 , 对象是谁 , 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 , 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 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中道德缺乏 。自古以来一直以来都是个“人情社会” 。 人情所在 , 必然导致对关系网内的人与关系网外的人差别对待 , 对关系近的人与关系远的人差别对待 。 于是 , 人情社会常常出现权力往往仅为了少数由人情维系的利益共同体服务 , 是社会不平等的源泉 。 人情社会中缺少法治文化 , 人们会借助各种资源编织人际关系网 , 人情关系网在社会生活中无孔不入 , 凭借所谓的“人情关系”为自身不法行为提供便利 。 以宗法文化在公权力结构中以贪腐网络化呈现:即一旦一个人越轨或者犯罪 , 就必然会牵涉出一群人犯罪 。 此外 , 人们会在正义和感情之间选择放弃正义 , 依据关系的远近来包庇违法行为 , 形成双重标准 , 导致腐败和罪恶的滋生 。晚清谴责小说《官场现形记》在这个最下流的上流社会:官场 。 所写的官场现象 , 正是专制王朝亡国 , 外人奴视中国 , 而奴性之人(受奴性文化影响 , 对官员就是青天 , 天爷爷的想法) , 在外围用尽洪荒之力维护温柔之乡的现象 。“官本位”思想深入人心 , 塑造了一群形形色色的官僚形象 , 彻底、全面地暴露整个官场的黑暗 , 不是个别的贪官污吏 , 而是整个政治体制的腐朽 , 无官不贪 , 无吏不污 , 卖官鬻爵、贪赃纳贿、醉心升迁已成为官场的运行机制 。 如让他们理财 , 他们会大饱私囊;让他办案 , 他们会放纵真凶 , 污陷良人;所谓政绩 , 无非是祸国殃民 。 小说从多方面多角度揭露了独裁专制的政治制度 , 等级制度的野蛮的残暴 , 官员买官卖官 , 政治投机 , 营私舞弊 , 追逐权力时不择手段 , 获取权力后为所欲为 。 暴露了官僚阶层鱼肉、残害百姓以及恶事做尽的暴行 。《老残游记》小说里的官是一些对官官相卫烂熟于心 , 手拿书卷醉翁之意不在酒 , 姜太公钓鱼 , 愿者上钩等待弱势平头百姓送上门 , 心里“急于要做大官”而不惜杀民邀功 , 用百姓的鲜血染红他的头上花翎 。《活地狱》小说中一旦和任何案件沾上关系 , 甚至是苦主 , 都会陷入危险的境地 , 衙役们像拿着尚方宝剑 , 想抓谁就抓谁 。社会被包裹进了无边的黑暗中 , 无论怎么走也走不出黑暗的包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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