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厦门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获批,可依规设立新校区

_原题为 厦门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获批 , 可依规设立新校区
【章程|厦门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获批,可依规设立新校区】厦门大学章程部分条款近日获准修改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8月25日查询发现 , 教育部官网近期公布了文件《教育部关于同意厦门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 此番厦门大学章程条款修改多达50处 , 涉及包括序言、校徽、纪念日等不少重要事项 。
其中 , 厦门大学章程原序言第二段为:“厦门大学以养成专门人才、研究高深学术、阐扬世界文化、促进人类进步为办学宗旨 , 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 , 弘扬‘爱国、革命、自强、科学’精神 , 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精英人才 , 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卓越贡献 。 ”
此番修改为:“厦门大学以养成专门人才、研究高深学术、阐扬世界文化、促进人类进步为办学宗旨 , 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 , 弘扬‘爱国、革命、自强、科学’精神 , 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 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 , 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卓越贡献 。 ”
关于校徽 , 厦门大学原章程第七十条规定:学校校徽为双圆套圆形徽标 , 圆环上方为繁体字“厦门大学” , 下方为拉丁语“厦门大学(UNIVERSITAS AMOIENSIS)” , 中部为盾形和绶带 。 盾形上有三颗五角星图案代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地、人”三才;盾形中心的城及城门图案象征广纳贤才、开放办学;绶带上的“止于至善”四字为建校初期校训 。
此番将第七十条改为第七十三条 , 修改为:“学校校徽为双圆套圆形徽标 , 圆环上方为繁体字‘厦门大学’ , 下方为拉丁语‘厦门大学(UNIVERSITAS AMOIENSIS)’ , 中部为盾形和绶带 。 盾形上有三颗五角星图案代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地、人’三才;盾形中心的城及城门图案象征广纳贤才、开放办学;绶带上的‘止于至善’四字为建校初期校训 。 学校曾用英文名称Amoy University和The University of Amoy 。 ”
关于纪念日 , 厦门大学原章程第七十三条规定:学校校庆日为4月6日 。
此番将第七十三条改为第七十六条 ,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学校可为办学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设立纪念日 。 ”
另外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厦门大学原章程第二条关于校区的表述中写道:“学校设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校区 。 ”此番 , 教育部批准的厦门大学章程修正案专门提到:第二条增加一款 , 作为第四款:“根据事业发展需要 , 学校可依规设立新校区、调整校区布局 。 ”
这一增加条款意味着 , 厦门大学在未来发展中依规设立新校区、调整校区布局已上升至学校章程的层面 。
据学校官网介绍:厦门大学(Xiamen University) , 简称厦大(XMU) , 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 , 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 , 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 2017年 , 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 , 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