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湘带你看社会|从“便利”到“添乱”共享车辆何去何从( 二 )


“有些家长骑车时把孩子放在车前的车筐里,万一车筐断裂,小孩很容易被摔下去,很危险的 。 ”市民李女士说 。
在200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 然而采访人员调查发现,自从共享单车登陆我市以来,有不少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都“尝过鲜”,甚至有的小学生还是共享单车的“常租客” 。 近日采访人员在民生街看到,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孩独自一人骑着一辆共享单车,询问后采访人员了解到这个男孩只有10岁 。 当告知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骑行自行车时,这名男孩却说他不知道,而且共享单车只要扫码就能骑行,并没有限制 。
在中心城区路面上,骑行共享单车的人数越来越多,然而部分违法乱象也逐渐增多 。 采访中采访人员看到,有未靠右侧行驶的,有几辆车并排行驶的,有逆向行驶的,有闯红灯的,有未礼让行人的 。 采访中采访人员了解到,这些共享单车违法者有的是因赶时间才强闯信号灯或逆行的,也有的错误地认为共享单车可以随便骑行,不会像机动车那样被处罚 。 交警提示广大共享单车骑行者,骑行共享单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也会按照规定被处罚,骑行人切勿心存侥幸,明知违法而为之 。
对此,有市民认为,城市共享单车出行还是应加强宣传管理,提升骑乘者素质,严加整治停放和骑行秩序 。
规范有序管理,让共享单车走得更远
共享单车由企业运营,无须“停车桩”建设,也不需要办理租车卡,用智能手机即完成借车、还车、缴费过程,同样面临着被人为破坏、硬件维护、高峰期调配等行业性的问题,以及乱停乱放、占用道路等公共交通管理问题 。
“应该要有专人,定时去管理,几个点要多维护,均衡停放点,市民也要提高自身的素质,自觉停放好 。 运营方最好能限制未成年人去骑乘,规划方面最好是设点让人停放共享单车,希望运营方平时要多管理,多派人员来巡查 。 ”潍城区奥文国际城居民刘芸说 。
早在2017年,《潍坊市鼓励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就已经出台 。 该《意见》明确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属地实际,负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的监管工作 。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承担投放车辆经营与管理的主体责任,并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 在公共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和承租人均应承担各自的规范停放责任 。
然而采访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在共享单车监管方面,目前并没有敲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各县市区监管力度也不一 。 对此,执法部门也很无奈 。 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无法可依,各经营主体出现“自管”力度强弱不一、态度冷热不均的现状,导致共享单车乱象难以“去根” 。 在执法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凭自觉”式的监管方式完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 “我们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在使用电单车、共享单车时注意安全、文明,把单车准确停放在规定的停放区 。 ”
【来源:潍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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