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灰"课堂上来了"检察蓝"( 二 )


实现培训效果最大化
“一巡听我声音是否正常”“河南高院听我声音是否正常”“上海高院听我声音是否正常”……每天培训开始前,工作人员都会对录音录像设备进行调试,以确保千里之外的听课效果 。
在1000多公里外的江苏省张家港市,该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刘芬到法院以远程视频形式参加了这场培训 。她对采访人员说,她特别关注司法实务中的难点,如合同效力的认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如何判断等 。
“这些与我们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息息相关,作为监督者,必须对被监督对象有足够的了解,才能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她强调 。
虽然是远程培训,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蔡沛仍然做了详细的笔记 。
“培训内容贴近实务,对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民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一场启迪思维的法学盛宴 。”趁着课程培训间隙,蔡沛也与法院干警沟通交流,进一步探讨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 。
“真正把民法典学懂弄通做实,才能做到定分止争、实现公平正义 。”陕西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史亚鹏表达了更多期待,他希望这种培训机会更多一些,检法共同提高司法素能,促进形成共同的判断标准、价值导向和司法理念 。同时,也有利于换位思考、减少认识分歧,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