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国|都说贪官可恨, 其实有一类清官更为可恨, 小则杀人不见血大则误国( 二 )


 误国|都说贪官可恨, 其实有一类清官更为可恨, 小则杀人不见血大则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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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百姓与社会上层人士对清官的评价截然不同,个中原因实在令人深思。社会上层对清官的批判主要集中针对一个“刻”字, 这个“刻”具有非常广泛的含义,包括执法过程的严苛,也包括对待下属非常严厉,以及执政理念非常偏执强硬。
清官通常追求道德上的完美,甚至,存在一种变态的精神洁癖,这使他们对自己对他人都要求十分严苛,如果,其他人不能达到他们的道德标准,便会被他们视作猪狗一般的可耻小人。这种心态导致他们的执政过程十分严苛,而这一点正是普通平民钦佩清官的重要原因。
普通平民一般对清官有三点期许:打压压榨百姓的乡绅土豪;惩治无视法纪的贪官污吏;铲除为祸乡里的流氓地痞。普通平民认为:官员惩治这些人越严厉就代表他越“清”,官员满足了他们作为社会底层吃大户的愿望就是关爱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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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有这样一篇故事,说一个太守在得知一无赖在拐带妇女闹出人命之后仅仅被处以充军,竟然怒而命令下属对其施以杖责,最终,该无赖难忍酷刑当场毙命。这种毫无法纪意识的滥杀行为竟然备受作者推崇,在作者看来这种行为极具正义感。
士大夫阶级之所以反复批判清官的“刻”,除了长期学习儒学所形成的忠恕价值观,更重要的是,从治国理政的实际需求出发。就像康熙帝说的一样,处事应当秉持着公平,不能随意偏袒任何一方,政治作为不能等同于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政治是一盘需要各方不断进行妥协谈判的博弈棋局,所以,想要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就不能只站在道德的高点十分偏执的任意施为。
明朝有名的清官海瑞非常支持使用极其严厉的刑罚,他十分赞赏明朝初期朱元璋所推行的残酷律法制度,并且,向朝廷建议恢复这种只要触犯律法就施以酷刑的制度。他的这个建议震惊了朝野,甚至,万历皇帝也认为他的建议颇为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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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忠介公年谱》中记载,海瑞被任职为应天巡抚后,在当地推行他所渴望的严厉执法的政策,要求当地的郡县官员整顿纪律,这种做法导致贪官污吏纷纷跑路,土豪乡绅等稍有权势的人都纷纷移居外地以避其锋芒。而下属官员纷纷跑路以及有势力的人迁居外地,却导致海瑞无法实行他的下一步利民政策,从而,使得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颓然收场。
清官是正常社会所推崇的道德标杆,但是,在实际政坛中清官却很少,这个现象确实值得人们加以思考。对于清官来说,贪官污吏对他们的百般憎恨可以不予理睬,但是,名人雅士的批判对他们来说却是非常大的打击。在乎形象的他们最重视的就是社会公论对他们的赞赏,而名人雅士对他们的批判却无疑使他们对自身所秉持的思想产生了怀疑。
真的是世人皆愚唯我醒,众人皆贪只我清吗? 显然不是这样的。清代一位有名的官吏汪辉祖在《学治臆说》中以他在官场摸爬滚打几十年的经验总结出一个道理:“为官者清而不能“刻”。”
清只是为官的一个方面,不能用以解决现实中遇到的所有问题。他之所以在官场上难以生存,在漫长的政治生涯里没有做出有益于国计民生的事,全都因为他的道德洁癖,固执的性格以及强硬的执法手段。古人说为官清廉,但是,却不以清官自居的人才是真正的清官,人们对清官的种种批评,是一种爱之深责之切的表现,充满了对清官的积极期许。
可以说,任何事物,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一阴一阳,一善一恶,必有偶焉,清刘鹗《老残游记?第十六回》云:“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葢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以为我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吾人亲眼所见,不知凡几矣。试观徐桐、李秉衡,其显然者也。二十四史中,指不胜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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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社会将官员的清廉与贪腐寄希望于官员个人的思想境界,这种境况是十分可悲可笑的。在现代社会,政治环境相对廉洁的国家,都会积极的完善司法制度以及严化执法过程,以达到维护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在这样的政策下,普通百姓还会渴求清官的出现吗?这样的社会还存在贪官栖身的土壤吗?
所以,我们反思历史不能以误勘误,否则,会得出非常错误的论断。
参考资料:
『《史记》、《拍案惊奇》、《学治臆说》、《老残游记?第十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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