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科创板上市,企业如何跨越知识产权“门槛”

本报采访人员 郭锦辉
科创板开板一年多来 , 有不少企业即便已经通过知识产权评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 却因不符合科创板知识产权审核要求 , 从而无缘上市 。 知识产权作为评价企业科创属性指标 , 成为拟赴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硬门槛” 。 要想跨越这道“门槛” , 企业应明确科创板制度对知识产权的相应要求 。
知识产权是科创板上市的“硬指标”
中国证监会今年3月发布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指引》) , 将满足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三项常规指标作为评价科创属性的必要条件 。 如果企业不能满足该指标 , 即不能通过科创属性评价 , 从而无法实现上市 。 可见 , 知识产权是准备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硬指标” 。 那么 , 科创板上市的知识产权指标“硬”在哪里?
工信部赛迪研究院研究员王磊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认为 , 考虑到拟科创板上市企业相当多同时也是高新技术企业 , 可以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高新指引》)与《科创指引》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要求加以比较 。 经对比分析 , 可以发现《科创指引》的知识产权“硬指标”有四个特征 。
首先 , 重视知识产权体现的技术先进程度 。
与《高新指引》将各类知识产权(除商标、商业秘密外)均作为评价指标不同 , 《科创指引》仅将能显著体现技术创造性的发明专利作为评价科创属性的指标 , 排除了其他类知识产权 。 而从科创板制度实施实际看 , 科创板上市对知识产权的技术先进性评价十分严谨 , 不仅考虑专利技术的行业贡献、与相关行业技术水平的对比、对企业主营业务或服务的贡献等因素 , 还结合技术是否自主研发、专利数量和布局情况 , 以及核心研发人员等综合考量 。
其次 , 强调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的直接相关性 。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 , 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支撑主要产品(服务) , 由技术专家根据知识产权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强弱程度给予评价 , 满分为8分 。 相对于“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满分100分 , 应该说 , 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相关性在评价指标中所占权重不高 。
与之不同的是 , 科创属性评价对于发明专利在提出数量要求的同时 , 强调了与主营业务的直接相关性 。 《科创指引》常规指标第二条规定:“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 。 这意味着 , 科创属性评价对于发明专利与主营业务相关性的要求很严格 , 如果所拥有的发明专利与主营业务或核心技术非直接相关 , 或者虽直接相关但没有形成主营业务收入 , 都将不被认可 。
再次 , “青睐”依靠自主创新获得知识产权 。
《高新指引》在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方面要求相对宽松 , 对于企业自主研发即原始取得 , 或者通过受让、受赠和并购等方式即继受取得的知识产权 , 均予认可 。 但在分值上有所区别 , 即自主研发知识产权赋分值1-6分;以受让、受赠和并购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 , 赋分值1-3分 。
《科创指引》中虽未对专利获得方式进行约束 , 但从案例看 , 科创评价实际操作上更倾向于鼓励自主研发取得知识产权 。 如某公司因拥有的21项发明专利均从第三方受让取得 , 被科创板上市委员会认定为“发行人披露其核心技术为自主研发及具有技术先进性和技术优势的依据不充分” 。 科创属性评价对知识产权获得方式倾向于自主研发 , 这源于科创板旨在借助资本市场扶持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助力关键核心技术能力提升的初衷 。
【指标|科创板上市,企业如何跨越知识产权“门槛”】最后 , 严格要求知识产权风险管控 。
《高新指引》将拥有知识产权作为高技术企业认定的“入门”资格 , 但对于知识产权稳定性方面没有提出明确要求;科创板上市则对此要求非常严格 。 科创板相关文件明确了发行条件之一是无知识产权重大权属纠纷 。 同时 , 除权属纠纷外 , 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效力、权利行使以及产业化等风险均被纳入风险因素信息披露义务内容予以审查 。 这对知识产权稳定性提出要求的同时 , 也对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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