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又是被绊倒身亡!当事双方打起了官司

这两天,广东顺德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的事件还未平息。
一则老人被行李箱绊倒身亡的事件又闹上了法庭。
去年3月8日,
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二楼进站口,
67岁的王女士被63岁的刘女士的
拉杆行李箱绊倒后受伤,
【 当事|又是被绊倒身亡!当事双方打起了官司】15天后在医院去世。
王女士的家属认为刘女士存在重大过错,
将其诉至丰台法院,索赔62万多元。
2020年8月18日,北京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子。
原告诉称, 2019年3月8日12点半左右,王女士到北京西站准备乘坐K267次列车回石家庄老家。在北广场二楼进站口进站时,王女士被刘女士的箱子绊到后摔倒。上车后,王女士即感到严重头痛、头晕等严重不适。16点36分,王女士下车时已意识不清,被乘警和乘务员用轮椅推下火车。
16点50分左右,前来接站的王女士的侄女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王女士被送至石家庄第一医院,被诊断为脑出血。由于情况复杂,当日19点18分左右,王女士被转院至河北省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3天,后转至河北友爱医院住院两天后去世。原告认为,对于王女士的跌倒,被告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至少60%的责任。原告向被告刘女士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损失共计62万多元。
 当事|又是被绊倒身亡!当事双方打起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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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一方认为, 当时王女士因为在进站口逆行才导致被绊倒,刘女士正常排队,没有任何过错。被告刘女士的诉讼代理人称,事发时,现场有三位行为人,即王女士、她的儿子和刘女士。当时王女士的儿子送母亲坐火车,但在进站口离开时,没有妥善照顾母亲,王女士逆行着急找儿子,绊到刘女士的行李箱,“刘女士在王女士摔倒的整个过程中,正常排队,没有任何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
在火车站进站口,乘客在做排队、逆行、转身等动作时,彼此之间该尽到何种程度的注意、避让义务,乘客的行李箱该如何携带,送站人员该负有何种保护义务等成为法庭辩论的焦点。
最后,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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