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宣判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全国近200万人受骗( 二 )


通过诈骗来的钱财 , 孙某华过上了一种穷奢极欲的生活 , 他在山东购买了十多处房产 , 并拥有十几辆豪车 , 此外还购买游艇、土地 , 经常去世界各地旅游 。
审理过程中 , 孙某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没有表现出一丝悔意 , 反而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解 , 他认为“是因为被害人不够努力 , 才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 , 薪酬无法实现” 。
而事实上 , 多名被害人以及曾在该诈骗集团工作过的员工都表示:“平台里任务数量很少 , 长期不更新 , 很多任务根本不可能完成 , 日赚150元就是骗人 。 ”
法院判决:无期徒刑 , 退赔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孙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 , 利用网络技术手段 , 骗取他人财物达3.16亿余元 , 属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在共同犯罪中 , 被告人孙某华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 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
因此判决孙某华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 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给所有被害人 。
此外 , 涉及该案已落网的160余名犯罪嫌疑人已另案处理 , 目前有30多人被判刑 , 其中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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