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教师该做“微商”吗?

_原题为 教师该做“微商”吗?
近日 , 浙江乐清一小学老师因在网络交易平台从事“微商”经营活动 , 被几位家长反映到纪委部门 , 此后涉事老师被立案查处 。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
老师本应一门心思扑在教学上 , 但涉事教师朋友圈里全是广告 , 上课时间也在群里发广告;如此沉迷于“微商” , 还有多少心思专注教学?2014年教育部印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设立了6条“红线” 。 其第五条为:“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 ”其第六条为:“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 ”
很明显 , 作为老师 , 利用许多家长甚至学生都在内的微信朋友圈来做微商活动 , 有利用职业之便“绑架”家长之嫌 , 已经跨越了相关“红线” , 违背了《规定》精神 。
【家长|教师该做“微商”吗?】在厘清“微商老师”罪与罚的同时 , 更需要反思的是 , 我们周围还有多少这样的老师?难道只有家长放胆举报才会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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