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马来西亚一少年在学校纵火致23死 被判谋杀罪名成立

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 , 17日 , 马来西亚高等法院裁定一名因纵火导致23人死亡而被控谋杀的少年有罪 , 但因当年犯案年龄未满18岁 , 因此被法官下令收押监牢 , 等待国家元首来决定他的监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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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 , 现年19岁的被告少年面临23项谋杀罪 , 马来西亚高等法院17日以辩方未能引起合理怀疑 , 宣判其罪名成立 。
法官指出 , 在聆听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后 , 发现涉案少年故意造成死亡 。
同时 , 法官也表示 , 由于少年在犯案时未满18岁 , 因此根据相关法令条文 , 将交由国家元首来决定少年的监禁条件 。
据报道 , 该少年涉嫌于当地时间2017年9月14日凌晨 , 在位于拿督克拉末的宗教学校纵火致23名师生死亡 。该案于2018年5月30日开审 。法庭于2020年1月28日宣判该少年表面罪名成立 , 并谕令其自辩 , 另一位同龄被告被无罪释放 。
【编辑:孔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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