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冠聪|视法律如无物!黄之锋竟转发“起底”警员资料,还@罗冠聪关注一下

去年11月 , 一名香港警员在港铁西湾河站附近开枪击伤一名企图抢枪的暴徒 。 乱港分子黄之锋15日在个人社交媒体转发“起底”该警员身在英国家人的资料 , 还标注提醒潜逃英国的同伙罗冠聪关注此事 。 对此 , 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 , 黄之锋已涉嫌藐视法庭、侵犯个人隐私 , 律政司应立即采取行动 , 提出检控 。 而黄之锋标注提醒同伙的行为还有恐吓的意味 , 可能触犯刑事恐吓罪 。
罗冠聪|视法律如无物!黄之锋竟转发“起底”警员资料,还@罗冠聪关注一下
文章图片

黄之锋15日在个人社交媒体转发了一条连登讨论区的链接 , 链接的帖文中声称 , “相信无人不记得他们 , 希望有英国‘手足’同在英港人报料”云云 , 还上传了多张该名警员和子女的照片 。 黄之锋在评论中侮辱警员为“无差别杀人犯” , 并@了潜逃英国并被通缉的罗冠聪 。
傅健慈:煽动他人骚扰或涉刑事恐吓罪对于黄之锋此举 ,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法学教授傅健慈称 , 西九龙裁判法院已发出禁制令 , 禁止任何人公开该名警员及家属的身份资料 , 但黄之锋却在网络平台 , 发布该名警员及家人的最新消息 , 此举可能已触犯了藐视法庭罪行 。
与此同时 , 其帖文内容更涉嫌侵犯该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隐私 , 目的是直接或间接促使他人去骚扰该警员及其家人 , 让他们担心其人身安全或名誉、财产可能受损 , 也可能触犯刑事恐吓罪 , 执法部门必须严肃处理 。
马恩国:促律政司提出检控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表示 , 黄之锋已非首次违反法庭命令 , 2014年违法“占旺”期间 , 黄之锋就曾违反禁制令踏足旺角“占领”现场 , 藐视法庭罪成判囚3个月 , 后他提出上诉 , 改判囚两个月 , 须即时服刑 。 这次黄之锋再次违反法院的命令 , 公开西湾河开枪案警员及其家人的资料 , 明显已违法 , 律政司应立即采取行动 , 提出检控 。
叶俊远:黄之锋视法律如无物香港民建联司法及法律事务副发言人、律师叶俊远表示 , 黄之锋公然在网上公开警员及其家人资料 , 除已违反法庭命令涉嫌藐视法庭之外 , 也已涉嫌违反隐私条例第六十四条“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的罪行 , 一经定罪 , 最高可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5年 。 叶俊远批评称 , 黄之锋视法律如无物 , 公然煽动他人违法 , 达到其目的 , 有关方面须立即采取行动 , 彰显法治精神 。
北京日报客户端采访人员注意到 , 除了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早前颁布的命令外 , 香港警方也于2019年底 , 就针对警员、特务警察及其家属被“起底”及滋扰 , 向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制令 , 违反禁制令的人有机会触犯藐视法庭罪 , 可被判罚款甚至监禁 。 警方强调 , 网上活动并非无法可依 , 很多适用于现实世界的法律也同样适用于网络世界 。
【罗冠聪|视法律如无物!黄之锋竟转发“起底”警员资料,还@罗冠聪关注一下】
北京联盟_原题为:黄之锋转发“起底”警员资料 , 还@罗冠聪关注一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