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永州是这样保护耕地的

7月底 , 在湖南省永州市的土地整治项目区里 , 成片水稻远接天际,好似金色的浪潮 。 永州市近年来不断强化耕地保护 , 全面推动市县水田合作开发、引入社会资本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层层签订耕保责任状 , 不仅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 , 还帮助一些贫困村脱贫摘帽 。 目前 , 永州市现有耕地保有量546.40万亩 , 其中基本农田面积442.253万亩 , 均高于省市耕地保护责任状指标 , 已连续2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 牢牢守住了耕地红线 。
全面推动市县水田合作开发
永州市坚持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 2019年采取市县合作开发水田的模式 , 下达任务11750亩 , 立项31458亩 , 开工建设23262亩 , 完成验收13462亩 , 保障了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指标需求 。 2020年 , 永州市有645公顷的耕地开发任务 , 目前市本级已完成466.67公顷的项目选址踏勘 , 各县区也在积极开展项目选址 , 将在年内全面组织实施 。
项目实施后 , 耕地质量提高了 , 直接产生效益近60万元 , 比原来增加了一倍多 。 种植大户对土地进行了流转 , 落实了耕种 。 道县祥霖铺镇高坡洞村村支书告诉采访人员 。 在永州市道县祥霖铺镇高坡洞村土地整治(旱改水)项目现场 , 挖掘机、运载车、推土机来来往往 , 轰轰作响……一块块荒地逐渐平整 , 展现出全新面貌 。 高坡洞村土地整治(旱改水)项目建设规模面积为9.63公顷 , 新增耕地9.37公顷 , 新增耕地率达87.77% 。
耕地保护|永州是这样保护耕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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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蓝山县土市镇土地整治项目图 。 黄庆叶 摄
蓝山县土市镇新村、土市社区等两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面积39.36公顷 , 新增水田面积34.11公顷 , 总投资1528.93万元 。 原来这一片都是草地、河流水面、内陆滩涂和沟渠 。 土市镇党委书记唐建伟告诉采访人员 , 通过实施表土剥离回填、土地翻耕和人工平整 , 完善排灌体系和田间道路布局 , 新修田间道和生产道 , 如今的项目区土地变成了地成片、路成网、渠相连、灌得进、排得出的高产稳产耕地 , 为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
该项目完成后 , 通过省内耕地指标交易后可获得水田耕地指标交易收益7674.75万元 , 不仅可以收回成本 , 同时每年农业生产还可净增收益34.04万元 。 据蓝山县土市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介绍 , 自实施了土地整治项目后 , 良好的生产条件吸引了外来投资者规模化发展现代农业项目 , 帮助村集体、村民增收致富 , 农业农村产业焕发出蓬勃生机 。
引入社会资本开发耕地后备资源
为了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补充耕地开发项目的管理 , 永州市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切实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 确保后续耕种 。 永州市规定 , 社会投资主体应与拟开发耕地所在地村组签订土地租赁或流转合同 , 合同应明确项目竣工后耕种期限不低于10年 。 新增耕地率应达到60%以上 , 连片开垦新增耕地旱地规模原则上达到30亩以上 , 水田达到20亩以上 , 且原则上一个项目必须在一个乡镇 。
对于所选的耕地也有详细要求 , 例如:坡度适宜 , 最大地面坡度旱地不得大于25度,且具备满足作物生长的基本水源;水田不得大于15度 , 且具备基本灌溉条件或充足水源;土壤质地较好 , 最小土体厚度不得小于60厘米 , 一般以沙壤或壤土为宜 , 不得选择极端的砂土或黏土区域;具备自流灌溉条件 , 如确受自然条件限制 , 也应满足新开耕地的基本灌溉条件;不得选择土壤中度或重度污染区、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易发区和河流行洪区等区域 。
按照谁投资、谁立项、谁验收的原则 ,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及时会同农业部门组织项目验收 。 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工程数量质量 , 资金使用管理 , 补充耕地的地类、面积和质量等严格把关 , 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 , 坚决不予通过 。 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核查设计实施及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情况 , 各单项工程的工程量完成情况 , 工程建设质量和耕地质量情况 , 施工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 , 档案管理情况 , 工程后续管理及效益情况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资金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等 。
引入社会资本 , 一方面有利于协调项目实施中各方面的矛盾、缓解开发资金压力 。 另一方面保障了土地开发项目完成后的耕种 , 避免了新开耕地抛荒现象的发生 。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我们认为下一步各县区可出台适宜本区域的相关政策 ,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土地开发 , 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 让群众得到实惠 。
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耕保第一责任人
永州市今年出台了《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 市人民政府与县区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 , 各级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 。
永州市将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 , 列为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 考核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 , 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领导干部问责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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