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青岛老楼加电梯不再“一票否决” 新规“双三分之二”同意即可申请( 二 )


按照要求,各区(市)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统筹推进、规划调度 。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手续审批等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配置工作人员,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和手续办理 。
【补偿】
引导对权益受损业主协商补偿

虽然新规拟实行“双三分之二”的征求意见范围,但是《意见稿》还规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初步方案及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征求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尤其应重视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 。
同时,《意见稿》还明确规定相关业主认为因加装电梯侵犯其自身民事权益的,可依法维护其自身权益 。相关业主对加装电梯有异议的,辖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要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搭建协商平台进行民主协商、议事听证,引导各利益相关方按照“充分协商、兼顾各方”的原则,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妥善化解矛盾 。
采访人员注意到,在业主之间加装电梯签订的书面协议中,较之前新增了《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引导居民对权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通过补偿杠杆,撬动协商难题 。
老楼|青岛老楼加电梯不再“一票否决” 新规“双三分之二”同意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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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探索新型商业模式,鼓励研发量身定制新型电梯
《意见稿》拟引导鼓励各区(市)政府建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成片连片勘验规划工作机制,将加装电梯工作作为老旧小区改造首选内容,通过超前服务和规划,实施连片加装,降低加装成本 。
同时,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保险公司、电梯制造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依法探索代建式、租赁式等新的商业模式,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鼓励电梯制造企业自主研发、量身定做性价比高、便利性好、技术过关的新型电梯 。
【政策焦点话题】
1.近年来青岛老楼加装电梯政策的实施情况与进展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12月5日,青岛市发布了《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文件作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综合性政策依据,标志着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正式启动 。截至目前,青岛市有303部加装电梯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其中108部电梯交付使用 。
2.本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进行修订基于哪些条件与考量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此次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进行修订,主要基于以下几点:一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居民决策、征求意见比例有新规定 。二是《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这一文件也将于今年年底到期 。三是居民对调整政策中关于征求意见比例的呼声和意愿日益强烈 。四是充分借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济南等城市经验和做法 。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业主自筹资金,所涉及房屋分户账中的专项维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和社会投资等 。其中,业主自筹资金, 可使用业主本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 。
业主自筹资金部分,应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及受益大小等因素,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确定 。
财政奖补资金部分, 市级财政对区(市)进行奖补,奖补办法按照《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区(市)级奖补由相关区(市) 政府落实,各区(市)政府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政策,并完成对加装主体的财政奖补 。
4.遇到问题与矛盾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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