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供电公司:组织全员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 , 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 。 8月12日 , 华安供电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 并积极参与网络答题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6月2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 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
【|华安供电公司:组织全员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据悉 , 该公司通过组织集体学习、部门微信工作群学习、网络答题等形式 ,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7章68条进行介绍 , 对一些重要条款进行细致解读 。 同时还对政务处分程序和法律责任进行强调 。 让公司全体人员提高了员工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认识 , 准确把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新精神、新要求 , 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 , 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执行 , 营造尊崇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的良好氛围 , 做到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 。 (郭俊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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