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一男子聚餐饮酒后意外身亡,同桌人被判赔11.5万元

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 , 亲朋好友聚会时不免会多喝几杯 , 但饮酒如果没有把握好度 , 也会乐极生悲 。 近日 , 浦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聚餐饮酒导致意外身亡的生命权纠纷案 。
调解中 , 承办法官向小李家人说明死者小李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其在饮酒过程中应当履行充分注意义务 , 但其放任自己醉酒 , 故其自身存在主要过错 。 又与被告小王说明其明知小李已经饮酒 , 在与小李聚会结束后仍带其到被告小刘家 , 存在过错 , 而被告小刘明知小李醉酒让其独自回家 , 对其放任不管 , 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 , 也存在过错 。 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 , 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 小王赔偿小李家人9万元 , 小刘赔偿小李家人2.5万元 , 小李家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来源:浦城县法院、平安浦城
【浦城一男子聚餐饮酒后意外身亡,同桌人被判赔11.5万元】编辑:小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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