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缺进项票,不想全额交税?这方法一定要学了!


自营改增以后 , 虽然全行业纳入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 但是目前仍然有无法通过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的情况存在 , 因此引入了差额征税的办法 , 实施办法规定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选择一般计税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 只是一般计税是不能够差额扣除 , 只在预缴增值税时扣除分包款 。 建安企业应注意不能在申报时对一般计税项目进行差额扣除 。
建筑业哪些情况下可以差额?
先来说什么叫建筑服务 , 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 , 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 ,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中年|缺进项票,不想全额交税?这方法一定要学了!
本文插图
主要是以下这几种情况

(类似营业税总额征税的方法):
1、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前建筑工程老项目;

2、新项目中的甲供工程;
3、新项目中的清包工;
4、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 , 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 ,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5、除此之外 , 无论是建筑业一般计税 , 还是简易计税 , 如果属于异地工程需要在外地预缴增值税时 , 也涉及到差额后预缴问题 , 即建筑业异地预缴 , 需要按照其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的分包款 , 分别按2%(一般计税)或3%(简易计税)在异地预缴增值税 。
只有简易计税情况下才可以享受差额纳税这个政策 , 其次在预缴时不管项目是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都可以差额纳税 。 但是回机构所在地时一般计税项目 , 需全额计税 。
建筑企业总分包差额征税业务的财税处理
(一)建筑企业差额征税调减“工程施工”的会计核算依据分析
1、简易计税使用的会计核算科目:简易计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 , 二级科目“简易计税”明细科目 , 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

因此 , 选择简易计税的建筑企业发生分包业务时 , 其扣除分包额差额征收增值税 , 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在 “简易计税”会计科目核算 。
2、建筑企业差额征税调减“工程施工”的账务处理
根据财会[2016]22号的规定 ,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 , 发生成本费用时 , 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 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 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 ,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 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
二级科目“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 ,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
(二)企业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