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西安: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文物|西安: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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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加强田野文物末端安全防护,强化综合防范措施,建立“打、防、管、控、建”相结合的文物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实现田野文物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
一、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根据《实施方案》,西安市将以重要古墓葬、古建筑、革命文物、古塔(地宫)等田野文物为重点,依据文物安全防范特点,逐年实施田野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 。各区县、开发区文物主管部门要开展重点田野文物安全风险评估,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探索运用无人机、北斗系统等高科技手段辅助做好西安市帝王陵墓、大遗址等安全保护工作,积极将文物安全防范系统与公安视频监控等安防系统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借助“雪亮工程”逐步实现文物、公安监控、预警、处置信息一体化 。同时,将市、区(县)两级文物安全监管平台与“雪亮工程”等平台进行对接及信息共享,将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 。
加强经费投入,积极申报文物安全工程专项经费 。拓宽经费投入渠道,调动社会资金投入田野文物安全保护,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引进专业安保机构等方式,加强对田野文物的保护,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田野文物保护体系 。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 。
二、打击文物犯罪关口前移
《实施方案》要求,公安部门要切实提升精准掌握、主动发现、有效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要强化预防,将打击文物犯罪关口前移,把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延伸到基层派出机构和警务站 。
公安派出机构应普遍设置文物专干,推广公安干警与文物管护人员共用办公场所,将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和巡查范围,实行不定期、高频率、网格化的武装巡逻,强化防控力度,专业精准打击文物犯罪 。同时要加强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和重要目标的巡逻防控,结合基础信息采集,加强入户调查走访,摸排核查可疑人员,检查、指导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防范工作 。
公安部门应在一些面积较大,古墓葬比较集中、管护难度大、重要考古工地、盗掘盗窃案件多发的大遗址和古墓葬区域(如霸陵、秦东陵、明秦王墓、丰镐遗址等)设置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派出机构、警务室,提高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打击防范违法犯罪能力 。
三、“物防+技防”提高文物安全防控能力
《实施方案》明确,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未批先建、开采、挖掘等活动以及擅自对文物进行修缮,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用途,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和环境及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等公民、组织、法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对古玩旧货市场中的文物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对其中未经许可的文物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
对无专门管理机构或管理机构力量不足的重要田野文物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委托专业保安公司、聘请群众文物保护员,协助实施日常巡查看护 。与此同时,加快田野文物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提升技防能力和监管水平 。2021年至2024年,逐步建成覆盖全市帝王陵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重点古墓葬、古塔(地宫)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借助物防、技防手段,有效提高文物安全风险识别、预判和防控能力 。
四、构建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
《实施方案》强调,积极探索建立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将文物安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拓宽文物安全工作渠道 。要加快建立文物部门与公安部门在信息、资源、科技、人才和管理等方面密切协作的体制和机制 。
完善文物安全监管平台,通过视频联网、安全巡查、联合执法,逐步实现从文物保护单位到县、市、省的四级文物安全监控管理体系,形成自上而下的逐级监管系统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系统 。依托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不断完善文物违法犯罪人员、涉嫌文物违法犯罪高危人员信息库,强化对西安市古玩市场、文物商店、考古勘探等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为智能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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