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参阅|十三年前牵涉6.1亿元大案被免职,行长辗转十年官复原职后又被查


辽宁葫芦岛银行高管被查在近期引发关注 。 8月2日 , 葫芦岛银行发布公告称 , 该行原行长王学伶因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政商参阅|十三年前牵涉6.1亿元大案被免职,行长辗转十年官复原职后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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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伶曾在十三年前 , 任该行高管之时 , 因牵涉一笔6.1亿元的“挪用资金购买国债”的大案被免职 。 而后在当地金融圈兜转十年后 , 官复原职 , 重新以行长身份入职葫芦岛银行 。
这位“传奇”行长被查 , 引发当地谣言四起 。
8月2日 , 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葫芦岛监管分局联合发布声明称 , 该银行经营正常 , 希望存款人务必保持理智 , 不要轻信谣言 。
政商参阅|十三年前牵涉6.1亿元大案被免职,行长辗转十年官复原职后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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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参阅|十三年前牵涉6.1亿元大案被免职,行长辗转十年官复原职后又被查】
牵涉挪用6.1亿元大案
葫芦岛银行官网显示 , 该行原名葫芦岛市商业银行 , 成立于2001年9月 , 其前身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 , 2009年12月 , 经原银监会批准更名为葫芦岛银行 。
王学伶于2002年9月至2005年4月任葫芦岛商业银行副行长 , 而后升为该行行长 。
就在此时 , 福建商人庄某展开了对葫芦岛商业银行的“诱骗” 。
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辽宁省高院刑事裁定书显示 , 2002年 , 庄某以“在福建省厦门市人头熟 , 某证券公司信誉好 , 资金安全有保障”的理由 , 诱使葫芦岛商业银行到厦门某证券营业部购买国债 。 实际上是以国债投资为掩护 , 伺机骗取银行全权委托书后 , 卖掉国债 , 套取资金用于其个人炒股、投资和还债等 。
从2002年7月至2004年5月 , 庄某采用相同手段共骗取当时葫芦岛商业银行下属7个信用社15笔国债资金达6.1亿元 。
庄某于2006年10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 案发后 , 公安机关通过追缴庄某赃款赃物 , 共返还葫芦岛商业银行总计人民币2184.56万元的资产 。
案发时 , 已担任该行行长的王学伶 , 此前恰是负责该行资金业务的副行长 。
在2007年8月1日原辽宁银监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中 , 王学伶因“对购买国债资金被挪用负有直接责任” , 受到“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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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伶最终并没有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 在辽宁省高院刑事裁定书中 , 唯一一位王姓副行长作为证人出现的 。
辗转十年 官复原职
在受到上述禁业处罚后 , 王学伶在银行体系外沉寂了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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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禁业”到期后多年 , 王学伶一直在浦发银行沈阳区域工作 , 此后再次回归葫芦岛银行 。
首先 , 2013年4月 , 辽宁银监局发布公告 , 表示“核准王学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五里河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
这是其回归银行业的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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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 , 葫芦岛市委组织部公告葫芦岛拟任领导干部人选 , 王学伶出现在名单中 , 其当时任“浦发银行沈阳分行异地机构筹建负责人” , 并被拟提名为葫芦岛银行行长、董事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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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告发布的几天后 , 葫芦岛银行召开董事会会议 , 通过了聘任王学伶为该行行长的议案 , 并表示 “任职资格待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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