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用小喇叭录音后对商户辱骂,8人女子涉恶团伙,栽了!

受他人雇佣充当“地下执法队”“要账队” , 用小喇叭录音后对商户辱骂……8月2日 , 记者获悉 , 近日 , 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的张某某等8人分别被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判处三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 , 缓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 , 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某、崔某、杜某某等8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经常相互纠集、彼此互应,并合伙成立信息部,以为群众提供便利为名 , 充当“地下执法队”“要账队”,多次肆意插手他人之间的各种纠纷,以暴力、威胁、辱骂等“软暴力”手段多次在镇平县城区及周边范围内实施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 , 并逐渐形成以张某某为首要分子,崔某等7人为成员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为非作恶 , 欺压百姓 , 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
2017年4月份 , 梁某因怀疑其儿子将家中项链卖给镇平县某副食店老板 , 梁某通过熟人介绍 , 纠集张某某、崔某多次趁学生放学时到场辱骂某副食店老板及其家人 , 造成了围观群众聚集导致道路堵塞的场面 , 后某副食店老板无奈与梁某达成协议 , 赔偿梁某3000元 。
2017年5月份 , 镇平县某小区在建围墙时被群众阻拦 , 承建人刘某某联系该团伙多次到场滋事 , 杜某某、张某某、崔某等妇女到场后对周边商户进行辱骂 , 并用小喇叭录音后对着商户门口进行辱骂、滋扰 , 时间长达2天 。 后被告人刘某某给了上述人员约1000元作为辛苦费 。
张某某、崔某、杜某某等8人还实施了另外6起犯罪 。
【法律|用小喇叭录音后对商户辱骂 , 8人女子涉恶团伙 , 栽了!】综合上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具体犯罪情节和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处地位及具体作用 , 经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 , 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张某某等8人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 , 缓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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