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抖音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二 )


抖音表示将提起上诉
另外 , 在凌某某诉抖音案中 , 原告凌某某在手机通讯录除本人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 , 使用该手机号码注册登录抖音App后 , 被推荐大量“可能认识的人” , 其中包括多年未联系的同学、朋友 。
凌某某认为抖音App非法获取其个人信息及隐私构成侵权 , 将抖音App的运营者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视界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信息 , 凌某某诉称 , 其于2019年2月9日在手机通讯录除本人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 , 注册登录抖音APP , 发现大量好友被推荐为“可能认识的人” 。抖音APP非法获取、知悉、保存、利用其姓名、手机号码、社交关系、地理位置、手机通讯录等个人信息和隐私 , 构成侵权 , 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
微播视界公司辩称 , 其基于其他抖音用户授权访问的通讯录中有凌某某的姓名和手机号码 , 向凌某某推荐了“可能认识的人” , 其并未掌握和使用凌某某的社交关系;关于保存期限问题 , 其为保证服务质量 , 对用户的个人信息长期保存符合用户自身利益和合理期待 。凌某某公证时所用手机通讯录为空 , 其未收集凌某某的通讯录信息 。通过IP地址获得的城市级别的模糊位置信息不具有可识别性 , 不属于隐私和个人信息 。请求驳回凌某某全部诉讼请求 。
7月30日 , 北京互联网法院就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 认定抖音App在未征得凌某某同意的情况下 , 对凌某某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 构成侵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 , 凌某某的姓名、手机号码、社交关系、地理位置属于个人信息 , 被告在未征得凌某某同意的情况下 , 收集并存储凌某某的上述个人信息 , 构成侵权 。凌某某的上述信息不具有私密性 , 同时 , 微播视界公司推荐有限的“可能认识的人” , 不构成对凌某某生活安宁的侵扰 , 不存在侵害凌某某隐私权的行为 。
最终法院判决微播视界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删除2019年2月9日前收集并存储的凌某某姓名和涉案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删除未经凌某某同意通过抖音软件收集并存储的其地理位置信息、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凌某某道歉、7日内赔偿凌某某经济损失1000元及维权合理费用4231元 。
抖音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抖音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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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APP案审判图源北京互联网法院微信公号
公开资料显示 , 抖音在做实名制的时候会绑定用户手机号 , 并读取手机SIM卡信息、通讯录信息等 , 这样就可以自动检测到用户的朋友 。
今天下午 , 对于法院判决 , 字节跳动法务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 , 抖音上的用户通讯录信息是由用户授权上传的 , 抖音一直遵循相关监管机构对于网络运营者留存数据时间的要求 。如果用户希望删除相关通讯录信息 , 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 , 抖音会提起上诉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袁野卢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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