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法还债,债权人就能随意申请破产吗?|湾企问答录
破产重整制度 , 对挽救危困企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义重大 。
不过 , 这一制度的适用有严格的法律标准 。 当企业经营陷入困顿时 , 债权人就能随意申请企业破产吗?实践中是否对此作出了限制?近日 , 广东省法学会专家进行了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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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威保安有限公司总经理熊彬说 , 近年经济下行 , 加上今年的疫情影响 , 不少企业陷入了困境 。
他了解到 , 有企业因对外欠债 , 在债权人起诉后 , 经法院强制执行 , 企业仍无法清偿债务 , 债权人声称要对企业申请破产清算 , 使企业惶恐不安 。
是否一经债权人申请 , 就要宣告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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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春华说 , 破产清算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 , 分为两种情况 。
由债务人自己申请的 , 被称为“自愿性破产” 。
除债务人外 , 由债权人等有资格申请破产的人的申请 , 被称为“非自愿性破产” 。
《企业破产法》等规定的破产原因要件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 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实际上 , 这是针对两种情况所作的分别规定 , 不能混淆 。
“自愿性破产”的破产条件是:不能清偿+资不抵债 。 “非自愿性破产”则是:不能清偿+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这意味着 ,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 , 只须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 。 但能否受理破产 , 还需要考量是否达到“破产原因” , 及是否对申请主体有所限制 。
【企业无法还债,债权人就能随意申请破产吗?|湾企问答录】杨春华认为 ,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未获清偿 , 只是可以申请破产的条件 , 并不是债务人破产原因条件 。
法律赋予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权利 , 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因债务人不愿自愿破产所造成的损失 。
与此同时 , 债权人也具有了决定债务人是否破产命运的权利 , 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生杀大权” 。
因此 , 必须防止债权人滥用权利 。 债权人恶意申请破产 , 将会给债务人或其他债权人造成很大影响 。
一些域外法律 , 不仅对债权人申请做了人数、债权金额等限制 , 还规定了滥用破产申请权的惩罚性规定 , 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法律设计 。 杨春华说 , 我国现行法律对此还要完善 。
是否达到“破产原因” , 取决于破产法立法的目标 , 在理论上一直存有争议 。
杨春华认为 , 对“非自愿性破产” , 在债权人申请破产时 , 与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不同 , 不应只考虑债权人的保护 , 更要考虑债权人是否滥用权利 , 以及企业破产背后的员工、员工的家庭、上下游企业、金融机构等更多利益主体的保护问题 。
尤其在疫情影响下 , 各企业遇到欠债执行不能的情况增多 , 更需要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平衡保护 , 决定是否受理破产清算 。 对出于恶意滥用破产申请的债权人 , 应给予相应的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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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采访人员】尚黎阳
【出品】南方法治智库
【作者】尚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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