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下放至高校,怎样才能评上教授?|政解( 二 )

此次意见提出下放职称评审权 。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 , 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 , 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 。 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等学校 , 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 。 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 , 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

 

职称评审办法应包括教师评价标准、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人员构成规则、议事规则、回避制度等内容 。 高校制定的教师评价标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 , 可结合实际明确破格条件 。

 

在监管方面 , 意见明确 , 加强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 , 开展业务指导 , 搭建平台 , 优化服务 , 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提供支持 。 定期按一定比例开展抽查 , 根据抽查情况、群众反映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 , 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巡查 , 并将抽查、巡查情况通报公开 。

 

同时 , 意见还提出完善信用和惩处机制 。 建立申报教师、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诚信承诺和诚信信息共享机制 。 申报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的 , 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

 

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通过评审聘任的教师 , 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 。 建立完善评审专家的诚信记录、利益冲突回避、动态调整、责任追究等制度 , 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 。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党政领导和其他责任人员 , 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高校职称如何评价?

——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 , 鼓励采取灵活评价方式

 

按照分类分层评价的要求 , 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 ,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 , 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别 , 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科技等不同学科领域 ,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 , 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层评价标准 。

 

意见还专门提出 , 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 。 结合学科特点 , 探索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教案、著作、论文等多种成果形式 。 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 突出评价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 注重质量评价 , 防止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 , 建立并实施有利于教师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 。

 

在评价方式上 , 鼓励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灵活评价方式 , 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 , 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 , 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针对性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