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下放至高校,怎样才能评上教授?|政解

新京报快讯(采访人员 吴为)7月28日 , 采访人员从人社部获悉 ,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 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同时 , 不简单把论文、专利、承担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

 

高校教师职称怎么设置?

——设4个级别;教授三年不给本(专)科生上课要转出职称

 

按照改革意见 , 保持高校教师现有岗位类别总体不变 , 一般设有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 。 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发展的需要 , 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 , 设置新的岗位类别 。

 

高校教师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 , 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 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是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 有条件的高校可探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改革 。

 

据同时征求意见的《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要求 , 讲师职称须“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 , 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 并担任助教职务满4年” 。

 

教授、副教授的职称同时明确了“教学科研型”和“教学为主型”两类的要求 。 如“教学为主型”的教授职称就要求 , 需讲授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课程 , 担任过主干课程的系统讲授工作 , 教学水平高超 。 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 , 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等 。

 

对于教授的学历等要求 , 评价标准明确 ,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这次指导意见还特别提到了“教授”的退出机制 , 要求科学合理设置考核评价周期 , 聘期考核与其他考核相互结合 , 并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考核周期 , 合理使用考核结果 , 完善退出机制 , 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 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专科生)授课制度 , 连续三年不承担本科(专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 , 转出教师职称系列 。

 

谁来评?如何监督?

——下放职称评审权至高校;违反评审纪律的党政领导要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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