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新闻|香港问题现“双标”!美国:世界上国家安全立法最多、最复杂、最全面的国家


上观新闻|香港问题现“双标”!美国:世界上国家安全立法最多、最复杂、最全面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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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香港问题展现美国“双标”
希腊专栏作家、国际关系和中国问题专家海尔博士近日在接受经济日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自去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 , 由于香港在“一国两制”中的特殊地位和价值 , 一直成为海外势力对中国施加压力的“工具” 。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出台 , 既是出于维护自身国家安全的考量 , 某种程度上也是出于打破美国企图在各个层面遏制中国发展的考虑 。
一直以来 , 美国通过断章取义 , 曲解香港《基本法》的某些条款并隐瞒实质内容 , 罔顾香港是中国的合法领土这一基本事实 。 然而 , 美国在对待自身国家安全和中国国家安全问题上却是一个悖论 , 采取的是双重标准 。
借口:在国际上编造和强加“新术语”
美国长期以来对“美国国家安全”有着最广泛的解释 , 却不承认其他国家有权自己决定自身国家安全的界限 。 二战以后 , 美国以其国家安全名义一再限制美国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 干涉其他国家内政 , 宣传美国的行动旨在捍卫“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观 。 毫无疑问 , 美国拥有在国际上编造和强加“新术语”的丰富经验和手段 , 以便为其最恶劣的行动辩护 。 每当美国总统提到国家安全问题时 , 都可以此为借口拥有无限的自由和凌驾于美国宪法之上的能力 。
扰乱公共秩序是对任何国家安全的非传统威胁 , 香港“修例风波”严重扰乱了香港治安并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和金融安全问题 , 更对中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 但是 , 美国指责中国通过的香港国安法是侵犯公民自由 。 对比美国自身 , 却以国家安全名义极大削弱本国公民自由 , 特别是“9·11”事件之后 , 美国通过了《爱国者法》《外国情报监视法》等 , 大规模监控通讯和搜集情报 , 并提高移民官员的自由裁量权 , 以拘留和驱逐外来移民 。
立法:自立国以来加强国家安全立法从未放松
与世界上许多文明古国相比 , 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 , 自1776年北美13个殖民地宣布独立至今 , 美国才走过200多年的历程 。 但就连续的立法进程而言 , 美国又是一个“古老”的国家 , 其成文宪法在世界上首屈一指 , 更是较早开始国家安全专门立法的国家 , 并为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在国家安全领域立法提供了经验与借鉴 。
自立国以来 , 美国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国家安全的努力从未放松 , 立法数量之多、修正更新之频繁世所罕见 。 据统计 , 包括已废止的法律在内 , 美国历史上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至少有20部 , 涉及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广泛领域 , 是世界上国家安全立法最多、最复杂、最全面的国家 。
美国早期国家安全法律以单一领域法令、条例为主 。 随着历史演进 , 美国陆续出台了国家安全领域综合性系统法律 。
1787年通过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就是最大的反分裂法 , 反对分裂贯穿美国法律的整个体系 。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规定 , 联邦是永久性的 , 加入后不可脱离 , 分裂分子将以叛国罪论处 。 南北战争时期 , 美国曾颁布一系列法律和政策 , 反对分裂行为 。
1925年 , 美国国会授权编纂的《美利坚合众国法典》(以下简称《美国法典》)出版 。 该法典除1776年的《独立宣言》、1777年的《邦联条款》、《1787年条例:西北地区政府》和1787年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及其修正案外 , 汇集了1925年12月7日前生效且继续有效的所有联邦法律 , 按照不同主题汇编为50篇 , 并在1925年12月7日之后定期补充和修改 。
《美国法典》对“敌人”“叛国罪”“对叛国行为知情不报罪”“煽动意图罪”等皆有明确的界定 。
《1947年国家安全法》以及“9·11”事件后制定的《爱国者法》等作为“综合性系统法律”在美国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中发挥着尤其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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