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三门峡这个县有19个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实习生 史雪琴
7月27日 ,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渑池县人民政府获悉 , 近日 , 三门峡渑池县政府网发布系列征地补偿公告 , 涉及19个村 , 根据渑征启告【2020】第001号公告 , 需征收这些村集体土地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规定 。 现将该宗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具体征地补偿方案内容如下:
1.仰韶镇张沟村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豫政〔2016〕48号)实施 。

权属村面积(公顷)金额(万元)按照《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豫政〔2016〕48号) , 张沟村每公顷75万元 。 张沟村13.70121027.59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1.5万元/公顷 。

权属村面积(公顷)金额(万元)渑池县域标准每公顷1.5万元张沟村13.701220.5518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依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 按照《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三政【2013】66号)实施 , 无标准的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 。

权属村面积(公顷)附着物类别金额(万元)张沟村13.7012该宗地内有果树棵 , 花椒树 , 风景树 , 建(构)筑物 。 221.5023
2.仰韶镇马岭村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豫政〔2016〕48号)实施 。

权属村面积(公顷)金额(万元)按照《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豫政〔2016〕48号) , 马岭村每公顷96万元 。 马岭村0.359434.5024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1.5万元/公顷 。

权属村面积(公顷)金额(万元)渑池县域标准每公顷1.5万元马岭村0.35940.5391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依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 按照《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三政【2013】66号)实施 , 无标准的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 。

权属村面积(公顷)附着物类别金额(万元)马岭村0.3594有板场一处待评估 。 无
3.仰韶镇高村村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豫政〔2016〕48号)实施 。

权属村面积(公顷)金额(万元)按照《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豫政〔2016〕48号) , 高村村每公顷96万元 。 高村村0.397638.1696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1.5万元/公顷 。

权属村面积(公顷)金额(万元)渑池县域标准每公顷1.5万元高村村0.39760.5964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依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 按照《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三政【2013】66号)实施 , 无标准的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 。

权属村面积(公顷)附着物类别金额(万元)高村村0.3976该宗地内有建筑物、井 。 3.71
4.仰韶镇苏门村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豫政〔2016〕48号)实施 。

权属村面积(公顷)金额(万元)按照《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豫政〔2016〕48号) , 苏门村每公顷75万元 。 苏门村0.303422.755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1.5万元/公顷 。

权属村面积(公顷)金额(万元)渑池县域标准每公顷1.5万元苏门村0.30340.4551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依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 按照《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三政【2013】66号)实施 , 无标准的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 。

权属村面积(公顷)附着物类别金额(万元)苏门村0.3034树木、建筑物11.88
5.城关镇塔泥村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豫政〔2016〕48号)实施 。

权属村面积(公顷)金额(万元)按照《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豫政〔2016〕48号) , 塔泥村每公顷96万元 。 塔泥村1.1484110.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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