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耀|包头检察官李书耀被查 曾被律师当庭举报受贿30万( 二 )


王飞表示:“有律师不断地问他 , 现在有人指控你受贿 , 你自己说一下有没有收钱?他始终是不回应 。 他在检察院的同事打断律师的发言 , 并说他没有义务来回应 。 ”
根据检察人员回避制度 , “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中 , 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 ,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 ”
不过 , 袭祥栋要求李书耀回避被审判员驳回 。
7月15日 , 采访人员多次拨打李书耀手机 , 均被挂断 。 采访人员拨打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服务热线 , 询问李书耀被举报受贿及案情进展 , 工作人员称其不清楚 , 需询问相关人员后作答 。 7月27日 , 李书耀手机已无法接通 。
“黑老大”
根据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此前公告:“公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 , 一举打掉了以王永明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 , 于2019年4月4日 , 将王永明等4人抓捕归案 , 其中 , 对石莉芳等3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 王永明因患有严重疾病 , 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 ”
通报称:“2019年6月27日 , 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开征集王永明等人违法犯罪线索 , 先后收到群众举报线索60余条 , 通过走访调查 , 查明大量该团伙犯罪事实 。 2020年4月10日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永明等8人决定逮捕 。 ”
通报还称:“目前该组织12名成员均已逮捕 , 我局已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13个罪名 , 对王永明等12人移送起诉 。 经查 , 该组织主要通过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虚假诉讼等手段 , 在包头市范围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 极大的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
王永明之女王然对《中国经营报》采访人员说 , 父亲是包头本地此事民间借贷的商人 , 2010年 , 父亲的一位朋友孙某向他借了260万元 , 并以一处等值房产作抵押 。 此后 , 孙某无力还债 , 该房产经过法拍后归到父亲名下 。
“孙某还向在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工作的民警王刚借了近20万元 , 没有抵押物 。 于是 , 王刚多次找我父亲要钱 , 最后协商后 , 父亲告诉王刚 , 等抵押房产处理后 , 除去自己的本息 , 如果还有剩余 , 把剩余的钱给王刚 。 ”王然表示 。
2016年12月 , 王永明的妻子和外甥找另一债务人讨债 , 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 造成债务人受轻伤 。 王永明的妻子被拘留 。 王刚找到王永明 , 提出只要给他20万元就可以帮其妻子办理取保 。 王永明拒绝并赔偿了伤者 , 其妻被拘37日后被释放 。
王然称 , 其掌握的录音等证据材料 , 使得她认为 , 王刚存在不当行为 , 她表示 , 已经向有关部门举报 。
7月14日 , 采访人员致电包头市公安局扫黑办 , 相关人士称 , 包头市公安局未收到有关王刚的举报 , 建议向纪委监委反映 。
包头市纪委监委告诉采访人员 , 可以将有关检举材料寄去 , 如果事实清楚可以受理 。 至于是否收到过有关王刚和李书耀的举报材料 , 包头市纪委监委称无法透露 。
王然告诉采访人员:“我父亲给别人贷款后 , 如果借款人不能归还借款时 , 基本都是通过诉讼手段催收债务 。 是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 受法律保护的 。 ”
采访人员致电本案审判长、稀土高新区法院副院长郝喜喜 , 询问律师申请李书耀回避被驳回等情况 。 他表示:“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 我不接受采访” 。
律师王飞表示 , 此次庭审中 , 只有王耀、宋建清、乔先福3名被告认罪认罚 , 其余9名被告不认可起诉书指控 , 称很多指控是不成立的 。
李书耀|包头检察官李书耀被查 曾被律师当庭举报受贿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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