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比"笔谈|理性与韧性:破解检察官业绩考评之难( 二 )


六是有的检察官特别是领导干部动力不足 。一些检察官习惯于传统的“大锅饭”办案考核方式,怕新的检察官业绩考评暴露其能力缺陷 。有的领导干部存在“怕变拒新”思想,习惯于长期以来的行政化的检察管理方式,怕考评比出高低引发矛盾,怕考评打乱“一团和气”的平衡,怕考评得不到群众支持等 。有的甚至认为当太平官最好是“不变”,对检察官业绩考评存在一定的畏难甚至是抵触情绪 。何况检察官业绩考评,考评的是包括入额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在内的所有检察官,少数“挂名办案”的领导干部担心经不起考评 。不解决检察官特别是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动力不足、推进不力的问题,检察官业绩考评不但难以落地生根,而且难以取得预期成效 。
路在何方:破解检察官业绩考评难题的选择
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推进和发展,是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当前要着重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转变理念 。首先,对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来说,转变理念,在行动上与最高检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理念转变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总能体现到行动中 。对于只说不动或在行动上南辕北辙的领导干部,上级检察机关要在强化理念引领的同时,坚决纠正其行为 。在强化理念引领和执行力的压力下,领导干部的理念会逐步改变 。其次,理念转变的基础是深刻理解和把握最高检关于检察官业绩考评的精神内涵 。检察官业绩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检察官办理案件和其他检察业务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是为更好地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将对检察官依法履职的要求,通过指标化评价、量化评分的方式落实到每一个检察院、每一个办案部门、每一个办案组和每一名检察官 。对超出或者没有列入检察官岗位说明书、司法办案清单的工作,不属于检察官业绩考评范围 。再次,要在干中转变理念 。检察官业绩考评是一场“硬仗”,现在冲锋号已经吹响,不能坐等理念转变了再去落实,而是要在转变理念中干,在干中转变理念 。这也符合“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 。要解决好一些基层院领导干部“不变也不干”的问题,关键要靠上级院的领导力和执行力 。对于“既不变也不干”的领导干部,“不换思想就换人”,改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没区别的问题 。最后,理念转变将贯穿检察官业绩考评的始终 。检察官业绩考评是动态的过程,我们对检察官业绩考评的认识和实践也在逐步深化 。理念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朝一夕就解决问题,更不可能一劳永逸 。
二是检察长强力推进 。检察官业绩考评是一项全新的任务,落实难度大 。在检察工作实践中,一些基层检察院,不论大事小事,检察长不直接抓就可能落空 。检察官业绩考评,考验的是各级院检察长的执行力 。各级院检察长只要有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的执行力,就不愁检察官业绩考评不落实 。
三是检察人员积极参与 。检察官是检察职责的承担者,是检察事业发展的“主人” 。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检察官参与和支持的程度 。首先,要把检察官业绩考评的理念、内容、目标、概念、框架深植检察官的心中 。用培训、研讨等办法使每名检察官都对检察官业绩考评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对自己担负的责任任务十分清楚 。在了解、理解的基础上才会自觉支持检察官业绩考评,主动投身其中 。其次,要让检察官参与考评指标设定和业绩考评实施的全过程 。如果和业绩考评利益相关的检察官认为考评指标没有意义、数据不真实或考评结果不可信,就会导致考评体系“看起来好看”,但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要让检察官参与确定考评指标、考评指标赋分值、考评体系测试、考评体系论证、考评体系运行和考评指标调整,通过参与考评全过程,就其所关注的问题表达自己的意见 。通过最大限度地汲取检察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才能使检察官业绩考评更合理更适用 。因为尊重了检察官的意见,考评指标设定更符合检察官的意愿,更可能赢得检察官的广泛支持,减少执行中的阻力 。再次,检察官在深度参与中不断提升自我 。成功的考评不是“抓住缺点”的体系,而是一个学习的系统,可以帮助鉴别、巩固和改善有效的工作行为,修正和去除无效的工作行为 。检察官不但要参与考评指标制定,还要在考评中不断提出修正意见和建议,分享业绩考评的结果,提升自己的办案能力 。最后,其他检察人员也要积极参与形成合力 。检察官办案工作,离不开其他检察人员的参与和配合,只有全员参与考评,才能理解检察官业绩考评的内涵,明确办案的方向,与承担办案责任的检察官同向发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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