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企业主与养子反目,起诉至法院要求断绝关系、分配财产

【江门企业主与养子反目,起诉至法院要求断绝关系、分配财产】江门企业主与养子反目,起诉至法院要求断绝关系、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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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采访人员罗忠明 通讯员张华理 黄绮卿最近 , 江门市蓬江区法院东区审判庭受理了三宗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涉及解除收养关系、家庭财产析产以及继承的家事纠纷 。
今年6月 , 蓬江法院接到一宗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 , 原告黄某系一私营企业主 , 因债务纠纷和婆媳关系恶化与养子反目 , 而请求解除与被告的收养关系 。 同时原告就相关家庭财产与债务的处理、遗产的继承与析产等也另行起诉 , 合共三宗案件一并由该院审理 。
该三宗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包括收养关系、养父母离婚后的财产析产处理、养母的遗产继承、养母母亲的代位遗产继承以及家庭共同债务的分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权益处理等 。 当事人除了解除收养关系案件中的养父养子外 , 还有养父的三个亲生女儿 。 ”
在充分掌握案情后 , 承办人与调解员组织各方当事人前来法庭 , 以圆桌会谈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 经过三次调解 , 各方当事人对三宗案件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 。
编辑:罗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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