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尔司法所“1+1”模式 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工作

为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 , 7月16日 , 东乌珠尔司法所利用“1+1”模式 , 即法治教育与公益劳动相结合的方式 , 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
一是加强教育矫正 , 强化法治意识 。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五十问》 , 重点学习了分类管理、报告、会客及外出等监督管理规定 , 并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形以及可给予的处罚进行了强调 。通过集中学习 , 使社区矫正对象对法律知识有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 , 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 从而自觉主动地接受改造教育 , 提高矫正工作质量和效果 。
二是加强公益劳动 , 强化服刑意识 。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参加公益劳动 , 清理了苏木院内杂草 , 美化环境的同时净化心灵 , 强化其服刑意识 。同时 , 通过集中劳动为社区矫正对象搭建了互相沟通交流的平台 , 给予社区矫正人员更多关爱 , 使其克服困难 , 树立信心 , 走出阴霾 , 让他们能够更好的积极接受矫正 , 为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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