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知见|古人如何应对洪涝灾害,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 三 )


“马报”则是乘快马报汛 , 明清时称为“六百里飞马” 。 古代黄河常决口 , 淹没农田村庄 。 因此 , 在黄河堤岸备有报汛的“塘马” 。 当上游地区降暴雨河水陡涨时 , 行政主官就将水警书于黄绢遣人急送下游 , 快马迅驰 , 通知加固堤防、疏散人口 。 这种水报属接力式 , 站站相传 , 沿河县份皆备良马 , 常备视力佳者登高观测 , 一旦发现洪灾 , 即通知马夫接应 , 逐县传到开封为止 。 当时有的一昼夜迅奔500里 , 竟比洪水还要快 。
到了明代 , 著名治河专家潘季驯更是总结出的一套可行的报警方法:如果出现险情 , 要立即悬旗、挂灯、敲锣 , 发出紧急抢救信号 , 提醒抢修 , 安排群众转移 。
城防和河防并举
在应对洪灾害上 , 古代也是方法多多 。 尤其是加强城市防洪 , 更是未雨绸缪 。 历代都把修筑堤坝、连通河道、疏浚塘湖作为头等大事 。 刘崇远《金华子杂编》记载:“金陵秦淮河中有小民棹扁舟业以淘河者” , 从南唐便有人从事垃圾淘决 。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载:“每遇春时 , 官差人夫监淘在城渠” , 哲宗元祐四年诏:“京城内汴河两岸 , 各留堤面丈有五尺 , 禁公私侵牟” , 可见河道清障在宋代早已成为政府职责所在 。 明朝设街道厅专司疏浚掏挖之职 。 清顺治元年定令“若旗民淤塞沟道 , 送刑部治罪” 。 真是平时多出力 , 汛时少损失!
到了汛期 , 古代往往采取疏浚与封堵的办法 , 对城市的内河沟渠 , 通过护城河将城市内积水及时排出或利用湖泊、池塘短暂蓄水;为避免江河暴涨形成倒灌 , 在进城处设置水门 , 既有效管控船只的往来 , 又对江河与城市进行有效分割 。 在大江大河通往内河处架设桥梁 , 既方便道路上车马与行人的通过 , 大汛到来时插上木棍、垒起沙袋堵住涵洞 , 又形成了有效的屏障 。 在排水沟渠处设置单向水窗 , 当城区水位高时在水压作用下自动开启 , 当江水过高时在顶托作用下自行阻断 。 很多分区设置巧妙利用城防天然结构 , 平时管护极为简单 。
古代重要城市如长安、开封、洛阳、杭州、北京等对供水河道管理很严 , 历代订有专门制度 。 唐代文献中保存了两条有关城市排水的资料:一条是某甲宅中修排水渠将污水排往宅外街道被告发;另一条是某乙将家中污水排往邻街 , 被县令责杖六十下 。 乙上诉 , 认为责杖六十不合法 , 请求“依法正断” , 答案认为应判乙胜诉 。 可见当时已有城市排水法细则 。
明代西安原有龙首渠供水 , 但只够东城使用 , 成化元年(1465年)兴建广济渠 , 引交河、皂河入西城 , 工成后建《新开通济渠记》碑 。 碑阴刻有水规十一条 , 其中规定:皂河上源至西城壕的七十里间 , 每里设夫二名 , 负责修理河道堤防和植树 。 又设老人(夫头)四名领导维修工作 , 每月初一、十五赴宫中汇报情况;西城引水河上有水磨一座 , 其北有窑场一所 , 附近修堤修渠费用由其收入中开支;城内渠旁不许开饮食店或堆放粮食 , 以防老鼠和害虫打洞 , 确保汛期堤坝安全 。
清代北京地下排水系统发达 , 由于是都城 , 管理制度严格 。 乾隆十七年(1752年)规定京城内外所有河道沟渠事务每年派一名“直年大臣”总管 , 当时内城共有排水大沟(大街两旁排水沟)30533丈 , 小沟(巷沟)98100多丈 , 大小沟相互灌注 , 并与护城河和有关排水河道高程用水准仪统一抄平;每年二月开冻后至三月底止统一进行疏浚和维修 。 保证了汛期排水通畅 , 避免出现汛情 。
对于河防 , 古代也是高度重视 。 北宋对汴河管理同样不敢懈怠:为了满足航深要求 , “每岁自春及冬 , 常于河口均调水势 , 止深六尺 , 以通行重载为准”;由于黄河主溜有时迁徙 , 因此每到春天就征调大批民工重开汴口;而当黄河主溜顶冲时 , 汴河进水过多 , 又需通过运河上的洩水闸坝泄洪;当河水位增至七尺五寸时 , 即派禁兵三千上堤防洪 。 为使其“浅深有度 , 置官以司之 , 都水监总察之” 。 即使在汛期也能保证航运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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