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评|法律应该成为小区自治的坚强后盾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评论员 张炳剑
青年|时评|法律应该成为小区自治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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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来 , 面对小区内的不按规定停车 , 引发了不少的矛盾 , 但鲜少能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 。 不过 , 近日衢州一个小区的做法让大家看到了希望 。

据钱江晚报-小时新闻报道 , 衢州某小区的几名业主 , 在小区地面停车位已满的情况下 , 坚持将车辆驶入小区并多次不文明停车 , 经数次劝导无效 , 且明确拒绝签署文明停车承诺书 , 结果被物业删除小区闸道口车辆自动识别信息 , 失去了车辆自由进出小区的便利 。
【青年|时评|法律应该成为小区自治的坚强后盾】这几名业主以通行权受侵犯为由向衢江区法院起诉物业公司 , 最终衢江法院判决驳回这些业主的诉讼请求 。 一审判决作出后 , 这几名业主不服提出上诉 , 后被衢州市中院驳回上诉 。
衢州当地的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为确保小区消防安全 , 物业依据管理公约对违规停车车辆实施管理并无不当 。 这几名业主之所以失去进出小区的便利 , 系因其自身拒不承担文明停车的义务所致 , 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亦应由其自行承担 。

这个判例对于解决一些小区停车难以及乱停车的问题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 据了解 , 该小区是一个老小区 , 车位存在严重的不足 , 地面停车位仅有20余个 , 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 。 因此 , 同其他老小区一样 , 出现了抢车位、乱停车的问题 , 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正常生活 。
为此 , 该小区的物业也尝试过许多解决的方式 , 比如尝试在小区道路上增加车位 , 并且对违停业主加强劝导 , 但收效甚微 。
和相关部门虽经常对违停业主开展劝导 , 但收效甚微 。 直到2019年 , 在部分业主的建议下 , 物业制定了《小区车辆管理公约(试行)》 , 并经业主委员会投票 , 获得了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赞成 。
该《公约》规定 , 小区地面停车位先到先得 , 停满后 , 有车库的业主需将车辆停入地下车库 , 无车库的业主需自行驶离小区 。
同时《公约》也规定 , 对小区内违规停放的车辆 , 物业公司将进行文明劝阻 , 劝阻后仍不配合 , 报综合执法局、公安交警及消防部门处理 , 类似行为累计三次的 , 删除车辆的自动识别信息等 。

小区采取的是业主自治 , 既然《公约》获得了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赞成 , 那么它就等同于小区的法律条文 , 具有相应的约束力 。 虽然作为业主 , 在小区里享有广泛的权利 , 但作为小区中的一份子 , 每位业主都有自觉遵守《公约》的责任 。
更何况 , 业主的权利显然也不是毫无边界的 , 如果不能遵守业主管理公约 , 不顾公共利益 , 甚至损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 便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
而这几名业主的车辆不仅多次不按规定停放 , 而且还不听合理文明的劝导 , 甚至经有关部门多次调停后 , 仍然拒绝签署遵守管理公约的承诺书 , 这样的做法 , 自然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
从中 , 我们看到了解决一些小区停车难、乱停车问题的一线希望 。 对于一些物业公司来说 , 与其是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上绞尽脑汁 , 还不如针对这个问题制定出合理的规章制度 , 形成小区管理公约 , 并坚持贯彻下去 。
而这个案例对那些不按规定停车的人也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 对于那些不顾社会公共利益 , 不遵守小区管理公约 , 做出损害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 法律将坚定地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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