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违驾|5起典型摩托车交通事故被曝光 西安交警这6个提醒请牢记心里


车祸违驾|5起典型摩托车交通事故被曝光 西安交警这6个提醒请牢记心里
本文插图
【车祸违驾|5起典型摩托车交通事故被曝光 西安交警这6个提醒请牢记心里】

韩某驾驶摩托追尾小型汽车 , 未保持安全距离 , 负全责 。警方供图
西安摩托车“解禁”以来 , 街头的摩托车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 。 摩托车出行虽然灵活快捷 , 但发生交通事故时极易造成人身伤害 。 西安交警雁塔大队统计 , 6月1日至7月15日45天内 , 雁塔大队辖区发生涉摩托车交通事故24起 , 伤14人 。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 按照“减量控大”工作安排 , 大队通过认真分析研判 , 挑选出5起典型摩托车交通事故予以公示 , 并发出6个提醒 。 希望广大摩托车驾驶员能够从中受益 , 严守交管 , 安全文明驾驶 。
被“追尾”也要承担事故责任
6月14日凌晨 , 侯某驾驶一辆小型新能源车 , 沿朱雀大街由南向北行驶时 , 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摩托车 , 张某摩托车又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代某驾驶的小型汽车 , 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及摩托车乘客夏某受伤(均佩戴安全头盔) , 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

侯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 , 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 , 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一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 , 左侧为快速车道 , 右侧为慢速车道 。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之规定 , 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当事人代某、夏某无责任 。
未保持安全距离 追尾负全责
7月6日21时10分 , 韩某驾驶摩托车沿吉祥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永松路十字时 , 与前方同车道高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碰撞 , 致两车受损 , 造成交通事故 。
摩托车驾驶员韩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 , 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 , 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高某无责任 。
路口未依次通行负同等责任
7月9日23时40分 , 文某驾驶小型汽车沿朱雀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青松路十字左转时 , 与赵某驾驶的由北向南行驶的摩托车碰撞 , 致两车受损 , 造成交通事故 。

文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 , 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 转弯时开启转向灯 , 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之规定 , 负同等责任;摩托车驾驶员赵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 , 依次通过”之规定 , 负同等责任 。
变更车道影响直行负全责
6月14日13时57分 , 王某驾驶摩托车在永松路与吉祥路十字东南变更车道时与雷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 , 造成交通事故 。
摩托车驾驶员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 , 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之规定 , 负全部责任;雷某无责任 。
骑行不守交法 被撞伤还担责
6月29日14时50分 , 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长安南路由北向南行驶变更车道时 , 与左侧同方向行驶的傅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 致傅某摔倒受伤 , 两车受损 , 造成交通事故;

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2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 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以及第44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 , 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之规定 , 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傅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 , 左侧为快速车道 , 右侧为慢速车道 。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之规定 , 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