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人巫希平|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再被公诉 原蚌埠公安局长巫希平被判加刑

因犯受贿罪于201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的蚌埠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巫希平,因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今年5月再次被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16日采访人员从芜湖繁昌县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被告人巫希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与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据悉在巫希平服刑期间,省纪委在查处蚌埠“刘氏兄弟行贿案”时发现巫希平有其他犯罪行为,现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刘氏兄弟经营的石料厂因无法正常购买民用爆炸物用于矿山开采,刘兆水找到时任蚌埠市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的巫希平,请求巫希平帮助解决民用爆炸物购买审批。
随后巫希平给相关人员“打招呼”,迫于巫希平的压力,2013年4月至9月,当地共违规为上述石料厂审批民用爆炸物购买证54件,批准购买雷管33000发,炸药411840公斤,被刘氏兄弟用于非法开采。
此外2014年4月23日和27日,在蚌埠市钱家大山和大洪山林场分别发现被丢弃的雷管,致非法存储爆炸物案案发,刘兆水找到巫希平寻求帮助,巫希平暗示办案人员为涉案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干预案件办理,导致刘氏兄弟漏处。
法院认为,被告人巫希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蚌埠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期间,明知刘兆水等人有组织地实施非法存储爆炸物、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未能正确履行查禁职责,反而包庇、纵容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现该组织经判决认定自2007年便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故巫希平的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据此,综合被告人巫希平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前罪情况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告人巫希平|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再被公诉 原蚌埠公安局长巫希平被判加刑】安徽商报融媒体采访人员 李萌 实习生 赵蝶 李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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