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恶警何以无法无天?到底为什么?

【美国】恶警何以无法无天?到底为什么?。 有限豁免:美国恶警何以无法无天?到底为什么?
6月7日 , 明尼阿波利斯市市议会表示要解散市警察局 。明市市议会有议员13人 , 其中12人是民主党(剩下一位是绿党 , 所以明市可以视作深蓝左派地区) , 其中9人支持解散警局 。 这不但过了半数 , 而且超过2/3 , 议案通过不用担心被否决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 明市警局平时做了多少恶 , 以至于议员们认为把肇事的德雷克·沙文抓起来判刑还不够 , 整个警局都要连坐?议员们表示 , 解散警局不是结束 , 而是改革的开始 , 明市需要“大幅度反思我们如何处理公共安全和紧急反应的问题” 。需要改革的不仅是明尼安那波利斯的警察局 , 而是全美的警察制度 。 借着报道蔓延全美的抗议活动 , 美国媒体给美国的警察体制理出三大问题:暴力执法(过度军事化)、种族歧视、有限豁免 。其中最要紧的问题是“有限豁免”(qualified immunity) 。 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 , 警察在执法时各种违法行为往往被法院豁免 。 如果仅仅是暴力执法和种族歧视 , 苦主可以把恶警告上法院以寻求公正 。 “有限豁免”让恶警们逃脱处罚 , 久而久之 , 自然就是无法无天 。无限的“有限豁免”《美国法典》第四十二编1983条规定 , 公职人员在执法时不能免于责任 。 按照这条规定 , 美国公民可以控告公职人员侵犯宪法权利 。 但是这产生一个问题 , 公职人员做事情难免出错 , 随时都可能被人控告 。1967年 , 美国最高法院在Pierson et al. v. Ray et al. 案中首次提出“有限豁免”原则 。 有限豁免原则旨在保护公职人员 , 如果他们在行使职权时犯了错误 , 造成了损失 , 但是没有侵犯公民法律或者宪法“明确规定”(clearly established)的权利 , 可以不被追究法律责任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 , 有限豁免平衡了两方面的诉求 , 让政府工作人员受到法律监督(“有限”) , 同时有足够的空间行使职权(“豁免”) , “保护了官员们 , 在他们合理行使职权时免于被骚扰、干扰 , 或者承担法律责任” 。 (美国最高法院, 2009)在司法实践中 , 法院判断警员是否应当被豁免 , 会遵循索西耶规则(Saucier rule) 。 这种判断分两步走:首先 , 判断警方的行为是否构成违宪 , 其次 , 此类行为是否在以往的判例中被“明确规定”违法 , 因此警察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涉嫌违宪 。如果其中一个条件不符合 , 警察会被当场豁免 。 如果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 , 庭审会继续 , 涉案警察可能会被判处对事件负责 。如果法院认为虽然涉案警察在执法时有违宪行为 , 但是“出于好意”(in good faith) , 警察依旧会被豁免 。总之 , 有限豁免有3个条件:警员的行为被判定不违法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出于好意” 。 警察被豁免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有限豁免”在美国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始于2009年Pearson v. Callahan最高法院的判例 。阿夫通·卡拉汉(Afton Callanhan)是一名毒贩 。 2002年 , 在贩毒时落入警方利用线人设下的圈套而被现场逮捕 。警察在办案时程序有问题:没有申请逮捕令就进入卡拉汉的家中实施搜查和逮捕 。 事后卡拉汉不服 , 将警方告上法庭 。官司打到了美国第十巡回上诉法庭 。 法官支持卡拉汉 , 认为警方无证逮捕(warrantless arrest)违反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 侵犯了人民不受“无证搜查和扣押的权利” 。法庭援引索西耶规则 , 认为办案人员没有逮捕令就进入嫌犯的家中属于违反宪法 , 而且是“明确规定”的违宪 , 警察本应该意识到 。有关部门不服 , 继续上诉 , 官司打到美国最高法院 。 2009年 , 最高法院宣判支持警方 。最高法院认为索西耶规则不能作为强制规则使用 , 不然以后警方在办案的时候会被束缚住手脚 。 最高法院还说对于这种事实清楚、细节也不复杂的案件 , 不要动不动就上升到“宪法”的高度 , 也就是告诉下级法院办案子不要随意上纲上线 。对于警方的行为 , 最高法院认为没有实现申请逮捕令算是办案过程的瑕疵 , 但是不构成犯罪 , 没有违反宪法 。 因此办案人员应当享有“有限豁免” , 不用因为“无证逮捕”而负法律责任 。杀害无辜病人:“我们斗不过警察”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认为 , 从此以后“有限豁免”成为美国法律中的“第22条军规” , 成为暴力执法的警察们逃脱责任的法律通道 。 路透社2020年5月8日的报道称 , 近年来“有成千上万次”这类事件 , “执法过度、公正为零” 。 警方不但在逮捕嫌犯时过度使用暴力 , 面对无辜民众时也是如此 。2011年3月24日 , 奥克拉荷马州马戴尔市(Madill)居民约翰尼·雷佳(Johnny Leija)因为肺炎和脱水住院 。 他的肺部不能让足够的氧气融入血液 , 导致他因脑部缺氧而神志不清 。 到了晚上 , 雷佳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 不能配合医院的治疗 。医院没有保安 , 不得已报警 , 希望警察能够把雷佳控制住 。 3名警察到达现场 , 他们口头命令雷佳跪下 。 被拒绝后 , 警察对雷佳使用电击枪 , 但是没有作用 。 3名警察合力将雷佳摁在墙上 , 再次对他使用电击枪 , 但是依然没有把他击倒 。 警察们把雷佳摁在地板上 , 以便让护士注射镇定剂 。 就在此时 , 雷佳全身松软 , 很快抢救无效死亡 。法医认为雷佳的死因首先是肺炎导致的呼吸衰竭 。 警察的电击和执法时的身体接触恶化了这一情况 。 医院的医生认为 , 警察将雷佳摁在地上 , 手扭在背后 , 进一步让他无法呼吸 。 警察局认为现场的警员没有过错 , 不必承担责任 。但是受害者家属不这么想 , 死者的母亲把警察告上法庭 。 “我的儿子不是罪犯 , 我的儿子就是病了 。 ”警方使用“有限豁免”为自己辩护 。 第十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驳斥了这个说法 , 认为警方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第四修正案 , 而且明知故犯 。 雷佳是病人 , 不是罪犯 , 不对警察构成威胁 。 警察不应该对雷佳使用暴力 。接下来的剧情跟卡拉汉案差不多:最高法院不认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说法 , 以警察的行为没有“明确规定”违法为由 , 将案子发回重审 。 最终警察得到“有限豁免” , 不用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这让我觉得有问题 , 但是我们赢不了 , 我们斗不过警察 。 ”“先开枪 , 后思考”当街射杀无辜市民在以上两个案件中 , 官司都打到最高法院 , 而最高法院的决定都有利于警方 。 难道美国最高法院有意偏袒警察?路透社称 , “在最高法院的细心照料下” , “有限豁免”让警察“更容易地杀害或者伤害平民 , 而且获得豁免” 。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 。 从2005年到2007年 , 针对警察暴力执法的案件中 , 有56%的法庭判决有利于原告 。 但是在2017年到2019年 , 只有43%的判决有利于原告 , 大部分的判决有利于警方 。在最高法院内部 , 自由派大法官偏向于原告 , 而保守派大法官偏向警察 。2018年 , 最高法院就Kisela v. Hughes案宣判 。 一名亚利桑那州图森市(Tucson)警察开5枪打死了一名精神有障碍的女子 。 当时这名女子在自己家的车道上 , 手里拿着菜刀 。 结局跟以上两个案件相同 , 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宣布警察得到“有限豁免” 。自由派的金斯伯格大法官和索托马约尔大法官反对多数意见 , 认为最高法院偏袒警方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 几乎就是告诉警察“他们可以先开枪 , 后思考 , 判决还告诉公众明显不合理的行为可以逃脱处罚” 。“明显不合理的行为”(palpably unreasonable conduct)这个提法用得好 。 美利坚依法治国 , 但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察觉到法律不能背离常识太远 。 警察当街射杀无辜市民 , 在医院暴力执法导致病人死亡 , 而后还能不负责任 , 这就是“明显不合理” 。这就是美国警察暴力执法中的“体制问题” 。警察暴力执法 , 法院偏袒警察 , 路透社称 , 这种现象越来越多 , 无怪乎民众怒气很大 。 弗洛伊德被杀后 , 全美各州都爆发抗议 , 这是常年积聚的不满 , 接着疫情和经济衰退导致的高失业率 , 来了一次总爆发 。也无怪乎民主党会喊出“削减警察经费”(defund the police)的口号 , 明尼安那波利斯市先行一步 , 表示要解散警察局 。 毛主席说 , “矫枉必须过正” , 看到民主党也懂这个道理 。《2020年警察正义法案》杀害弗洛伊德的德雷克·沙文会被“有限豁免”吗?从现在来看 , 概率比较小 。 6月3日 , 明尼苏达州总检察长宣布对沙文的控告升级 , 三级谋杀罪变成二级谋杀罪 。 6月8日 , 当地法院将沙文的保释金设定在100万美元 , 这这么高的金额让沙文几乎无法被保释(除非他有一个百万富翁亲戚) 。6月8日 , 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宣布推动《2020年警察正义法案》(Justice in Policing Act of 2020 , 116届国会H.R.7120) , 旨在限制警察权力 , 解决“有限豁免”的问题 。 该法案得到200名众议员的支持 。(VOX新闻:众议院民主党在佩洛西的带领下单膝跪地默哀对弗洛伊德表示悼念 。 )上文说明 , 有限豁免有3个条件:警员的行为被判定不违法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出于好意” 。 法案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 。《美国法典》第十八编242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打着法律的名义(in the color of the law) , “蓄意”(willfully)剥夺任何人宪法或法律赋予的权利 。 在实践中 , 这条法律主要用来约束公职人员 。但是要用这条法律来控告警察 , 首先得证明他们“蓄意” , 也就是主观故意暴力执法、非法侵犯公民权利 。 要做到这一点很困难 。法案提出修改相关法律条文 , 将“蓄意”改成“知道 , 或者贸然不顾”(knowingly or with reckless disregard) 。 这就是说 , 即使不能证明警察在暴力执法时有“主观故意” , 但是只要能证明警察知道法律(不知道法律还能当警察吗?) , 或者“全然不顾”后果而强行使用暴力 , 也可以判定警察违法 。 这相当于降低了警察暴力执法、剥夺对方宪法权利时被判定违法的门槛 。(美国国会, 2020)法案明确提出修改《美国法典》第四十二编1983条 , “出于好意”和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有限豁免”的理由 。改革之后 , “有限豁免”没有被直接废除 , 但是应用范围将大为收窄 , 不能再成为恶警们的免死金牌 。法案还提出对美国的警察体制开展广泛的改革 。弗洛伊德被沙文用膝盖跪住脖子杀死 。 法案提出 , 禁止警员在执法时做出任何动作 , 锁住对方脖子(chokeholds) , “按压喉咙或者气管 , 做出动作限制血液或者氧气流入脑部 , 或者拘束颈部大动脉 , 阻止或者限制呼吸、减少呼入空气” 。法案提出限制警员使用“致命武力”(deadly force) , 也就是“造成重大致死或者严重身体损害的风险”的武力 , 包括使用火器、限制血液或氧气流入脑部的动作、多次使用电击武器 。法案提出 , 警员只有在“必要”的 , 其他“合理替代选择”已经穷尽的前提下 , 且不会伤害其他人的情况下 , 才能使用致命武力 。 在遭遇孕妇、21岁以下人员、老人、精神或者身体残疾或受到损伤的人员、认知能力因为酒精、毒品、致幻药物或其他药物受损的人员、病人和英语不好的人员时 , 要尽量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the least amount of force) 。法案提出 , 在侦办涉毒案件时 , 警察拿到了逮捕证或者搜查证 , 也不能不敲门、不报名身份就直接进入嫌犯家里抓人 。法案还提出加强对执法力量的监督 。 联邦警员在身穿制服工作时必须佩戴摄像头 , 并划拨经费给各州和地方 , 确保各地警察在执法时都佩戴摄像头 。法案提出划拨一笔经费 , 给各州和地方的警察部门 , 让它们开展培训 , 学习法案精神 , 特别是开展不得种族歧视的相关培训 。法案提出 , 有美国司法部主抓建立“全国警察失职行为登记系统” , 全国联网 , 时刻追责 , 让恶警无法遁形 。 司法部成立专门部门 , 协调对联邦、州、地区执法人员不法行为的调查和检控 。新法案的改革力度不可谓不大 , 该花钱的地方就拨款 , 的确有诚意 。 目前我们看到的是法案的初稿 , 在立法过程中会经过数次修改 。在众议院议长佩洛西的带领下 , 众议院里的民主党对法案表示支持 。 由于民主党是众议院的多数党 , 也许法案不需要经历多少波折就能够通过 。 但是法案尚需在由共和党控制的参议院通过 。目前参议院共和党领袖麦康奈尔明确表示支持警方 , 对通过改革兴趣不大 。 如果法案在参众两院通过 , 还需要川普签署生效 。 而川普也明确表示支持警方 。 他逮住民主党“削减警察经费”的提法 , 指责民主党图谋削弱执法力量 , 是国家的祸害 。2020年是大选年 , 两党的政治斗争趋于激烈 。 警察改革法案能否通过 , 就要看两党有没有足够的政治智慧 , 坐下来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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