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应该有法律援助

根据警方详细的介绍 , 司机张某钢与当地住建局签订了搬迁协议 , 但是没有去领补偿款 , 没有按规注销水电户头 , 没有申请到后续公租房 , 当天拆迁时还打过政务热线表达不满…… 。 不知道他怎么对政务热线说的 。问题是给公租房是拆迁协议里补偿的一部分吗?写在合同里没有 。 如果没有 , 一般你签字拆迁协议 , 原来的房子就不是你的了 。 人家有权拆房 。 要想防止这样的人的过激行为 。 就应该有律师进行法律援助 。 把责任与利益解释清楚 。现在有些有争议的问题 , 好多需要法律援助 。 但没有 , 于是发生一些悲剧 。 好多人以自己认为看问题 。 这个漏洞应该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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