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耐心释法促使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

正义网电(采访人员林中明 通讯员刘晓曦)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保险诈骗罪案时,有针对性地出示相关证据,促使犯罪嫌疑人雍某自愿认罪认罚 。日前法院采纳宝山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保险诈骗罪判处雍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
2017年底至2019年期间,雍某伙同上海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经理浑某、公司员工苏某等人,明知苏某与投保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之间没有真实的雇佣关系,仍然帮助苏某以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员工名义理赔工伤事故,骗取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6万余元 。而后,雍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
在侦查阶段,考虑到雍某对犯罪事实交代不实,多名涉案人员也未到案,尚有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查证,办案检察官陈伟东决定对雍某批准逮捕,同时制发补侦提纲,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取证,进一步夯实本案的证据 。
【上海宝山:耐心释法促使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涉案人员相继到案,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基本固定,且其他同案犯已退赔保险公司损失,并获得保险公司口头谅解,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 。
“考虑到雍某在侦查阶段始终否认犯罪,我们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一次新的尝试 。”协助陈伟东办理本案的检察官助理章新星说道 。他们有针对性地向雍某开示证明其构成保险诈骗罪的证据 。在看见证据后,雍某对不知苏某不是投保公司员工的辩解出现松动,这时陈伟东详细告知了雍某认罪认罚从宽政策,耐心为他释法说理 。但雍某对认罪认罚仍有顾虑,陈伟东便同意给他一定的考虑期限 。
不久后,陈伟东收到了雍某写下的“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愿意认罪认罚”的申请书,他便立刻再次提审雍某,并联系值班律师,就定罪量刑、诉讼程序适用等问题听取雍某及值班律师的意见 。在对雍某提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建议适用缓刑的精准刑量刑建议后,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雍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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