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出楼市新政:落户满3年且个税或社保连续缴纳36个月方可买房

【环球网 采访人员 邓云】近年来 , 深圳市不断推出措施以此破解大城市高房价问题 。 2018年深圳市率先推出“二次房改” ,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 , 深圳市自2016年实施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 , 先后出台“深八条”“深四条”等文件 , 严格执行限购、限贷、限售、限价、限户型五限政策 , 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7月16日 , 深圳再次出台楼市新政 。 深圳市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从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发挥税收调控作用、细化普通住房标准等八个方面调节房地产市场 。
深圳推出楼市新政:落户满3年且个税或社保连续缴纳36个月方可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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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方面 , 《通知》显示 , 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 , 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 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 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 夫妻离异的 , 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 , 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
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方面 , 深圳作出以下要求: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 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 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 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 , 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 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
今年4月以来 ,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较活跃 , 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 , 部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出现新房抢购、二手房挂牌价虚高等现象 , 引起广泛关注 。 以上周数据为例 , 据贝壳研究院监测的周度高频监测数据来看 , 深圳上周(7月6日至7月12日)链家成交二手房成交量突破今年以来周度成交最高水平 。 从业主预期角度来看 , 二季度深圳二手房挂牌业主涨价次数占比超过50% 。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 , 本次新政最关键的调整在于“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 明确规定户籍人口必须落户满3年同时有社保缴纳记录才能购房 , 精准打击了上半年深圳落户炒房的现象;另外 , 本次楼市新政并未对居民购房套数做出进一步的限制 , 有助于深圳本地正常购房需求的稳步释放 。
“深圳此次政策的出台是对“房住不炒”、“一城一策”的严格执行 , 市场偏热即出台规范政策抑制市场进一步升温 , 保持市场平稳 。 ”许小乐说 。
此外 , 据《通知》显示 , 在发挥税收调控作用方面 , 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 , 使计税参考价格更接近市场价格;同时 , 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
细化普通住房标准方面 , 深圳市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 。
同时 , 《通知》还在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管理、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 。
总体来看 , 《通知》提出的八项措施 , 涵盖了行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内容 , 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优先满足刚需 , 有效遏制投机炒房;二是运用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 , 确保精准施策;三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 引导市场回归理性 。 《通知》的出台是对深圳市既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化完善 , 对于构建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 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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