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死神辣条“乱象:食用后致伤,有厂家半年前已关闭( 四 )

除能否食用说法不一外 , 新京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部分电商平台销售的“死神辣条” , 其来路也成问题 。


网红“死神辣条“乱象:食用后致伤,有厂家半年前已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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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死神辣条” , 产品类型标注为“调味面制食品” 。 高欣然 摄

在电商平台上 , 有9名商家出售开封双强食品厂生产的“死神辣条” , 厂址为开封市通许县厉庄乡厉庄街 , 生产日期均为2020年 。

不过 , 双强食品厂负责人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 厂家已于2019年上半年关闭 , 并未生产过“死神辣条” 。

对此 , 一位卖家客服回应 , 网店为代销 , “我也是从商家发货 , 具体我也不清楚” 。 另一位卖家客服回应 , 之前的厂家是开封双强食品厂 , 现已更换为通许易发食品有限公司 。

而通许县易发食品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则介绍 , “死神辣条”之所以是“电商专供” , 因为“线下卖不动” 。 其表示 , 正是因为产品的辣度很高 , 才在产品包装上注明为“创意整蛊玩具”、“严禁食用” , 提醒买家切勿当成普通食品 。

7月13日 , 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钟凯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 既然产品的许可证号可被识别为食品 , 食品包装上带有“严禁吞食”的字样是不合理的 , 钟凯表示 , 一般来说 , 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才会提醒敏感人群注意 , 因此 , “死神辣条“包装上“警告”的描述存在问题 , 且“食品和玩具不是一回事” 。

 “如果是(卖家)当成食品去卖 , 又说不能吞食 , 从常理上来说就是有问题的 , 不让人吞食的东西能当食品卖吗?”钟凯说 。

新京报此前报道 , 去年以来 , 国家层面已对辣条类食品加强管理 。 2019年12月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布统一辣条管理标准 , 将辣条类食品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 , 要求生产中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 并倡导减盐减油减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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