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校外培训机构的“紧箍咒”谁来念

_原题为 校外培训机构的“紧箍咒”谁来念
【国务院办公厅|校外培训机构的“紧箍咒”谁来念】国务院办公厅|校外培训机构的“紧箍咒”谁来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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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已经下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 媒体都拍手叫好 , 似乎中小学生课外补习负担的问题就要迎刃而解 , 说终于有治理社会培训乱补课的“紧箍咒”了 。 可是 , 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这个“紧箍咒”谁来念?
社会培训机构近年来迅猛发展 , 成几何级数增长 , 从解决小学生课余时间看护的角度看 , 有着积极的一面 , 但是 , 任何事物都是“过犹不及” , 当下 , 中小学生课外补习问题已经开始影响学生们的身心健康成长 , 国办的文件解决了“政策”上的问题 , 那在实际操作中 , 还有哪些问题呢?
第一、多头管理的执行力有待观察 。 即使是某一个部门管理 , 执行力都是一个重要问题 , 现在 , 这个“社会培训机构”需要多个部门联合管理 , 可见难度之大 , 特别是在当下不少部门存在“懒政”的大环境里 , 谁去主动啃这个硬骨头?在诸多部门中 , 教育主管部门似乎是最重要的 , 因为这个“社会培训机构”所从事的行业是“教育” , 但是 , 我们不得不看到 , 在负责管理社会培训机构的所有部门中 , 教育恰恰是最弱势的:比如: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应急管理、卫生、食品监管部门 , 等等 , 几乎其他所有部门都有执法机构 , 教育却只是一个管理机构 , 没有执法权 。 只要管理 , 就得执法 , 最主要的管理部门却不能去执法 , 这个管理链条会有多少效果呢?如果能在教育主管部门权属下 , 成立类似“教育执法局”的部门 , 让教育部门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及其他方面的教育执法管理 , 这样可能会更有效果 。
第二、所有监管部门中 , 物价和税收部门似乎缺席了 , 而这两个部门却恰恰是最重要的:培训如何收费?应当由物价部门制定统一标准 , 当下社会诟病社会培训机构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收费高而乱 , 收多少 , 培训机构说了算 , 一个小时的学习 , 有收50元的 , 有收100元的 , 也有收200元的 , 物价的管理部门在哪里?其次是要税收部门要介入 , 既然是市场交易行为 , 就不能偷税漏税 , 制定合适的征税比例 , 规范交易中的利润行为 。 这都是非常必要的 。
第三、必须建立对管理部门问责机制 。 没有问责机制 , 管理就是爱管不管 , 因为管起来要劳神费力 , 不管也不会有什么风险 , 那这样 , 谁还去主动管什么社会培训机构呢?以后出现“民不告 , 官不理”是必然的 , 就是出现“民告 , 官也不理”都不会让人意外 。
所以 , 上级部门应当建立对下级部门的问责机制 , 强化责任落实 , 只有这样 , 这些中小学培训机构才有可能越来越规范 。 (江苏 苗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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