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夏季臭氧污染如何防、怎么治?《攻坚方案》出台:紧盯、严处,不搞“一刀切”

科技日报采访人员 李 禾
臭氧已经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 。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数占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数的28%,6—9月,臭氧超标天数占全国总超标天数的70% 。
进入夏季,又到了臭氧污染高发时期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的重要前体物 。根据生态环境部近日公布的《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7—9月,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帮扶,深入京津冀及周边、苏皖鲁豫交界地区以及其他臭氧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指导地方优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紧盯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管控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跟踪管理,督促地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
【VOCs|夏季臭氧污染如何防、怎么治?《攻坚方案》出台:紧盯、严处,不搞“一刀切”】VOCs治理是控制臭氧污染的有效途径
臭氧已经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 。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数占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数的28%,6—9月,臭氧超标天数占全国总超标天数的70% 。
在空气中,VOCs与氮氧化物等二次生成臭氧 。VOCs主要存在于企业原辅材料或产品中,大部分易燃易爆,部分属于有毒有害物质 。加强VOCs治理是现阶段控制臭氧污染的有效途径,也是帮助企业实现节约资源、提高效益、减少安全隐患的有力手段 。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表示,在“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保领域9项约束性指标中,还有2项指标尚未完成,其中一项就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指标 。
VOCs污染治理水平较低是优良天数比例指标难以完成的主要因素 。《攻坚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攻坚行动,VOCs治理能力显著提升,VOCs排放量明显下降,夏季臭氧污染得到一定程度遏制,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其他臭氧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6—9月优良天数平均同比增加11天左右,推动“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省(区、市)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 。
不过,与其他大气污染物不同,臭氧污染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等特点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强调,《攻坚方案》坚持精准治污,在问题上聚焦当前VOCs治理中存在的源头替代不足、无组织排放严重、治理设施简易低效、监测监控不到位等突出短板;在时间上聚焦臭氧污染高发的夏秋季,为重点管控时段;在区位上聚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在措施上突出源头减排和过程管理,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控制并重,对全流程、全链条、全环节分别提出管控措施 。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
科学治污,提升VOCs治理水平
VOCs排放来源多而分散,除植物源排放外,其来源主要包括机动车尾气排放、油品挥发泄漏、工业企业排放、溶剂使用排放、液化石油气(LPG)使用等 。各城市VOCs排放情况差异较大,如广州市和北京市VOCs来源解析结果显示,LPG使用在广州占VOCs总量的16.32%,在北京仅占2.64% 。
刘友宾说,《攻坚方案》强调科学治污 。生态环境部将通过卫星遥感手段开展重点区域甲醛、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遥感监测,筛选VOCs治理重点关注区域 。充分运用走航监测、手工采样监测以及VOCs溯源分析等手段,确定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以及物种名录、行业名录、排放环节 。在物种上聚焦到烯烃、芳香烃、醛类等大气光化学反应活性强的物质;在行业上聚焦到VOCs活性物质排放量大的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 。在排放环节上聚焦到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生产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以及敞开液面逸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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