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就是新闻

谢邀。“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最早是19世纪70年代美国《纽约太阳报》编辑主任约翰·博加特说的,这个说法一度被资产阶级商业报纸作为选择新闻的标准,属于不成文的新闻定义。跟此相类似的观点还有美国堪萨斯州《阿契生市环球报》主编爱德华,他说凡是能让女人喊一声“哎呀,我的天哪”的东西就是新闻。这表现了资产阶级商业报纸对新闻的理解与取舍。当时美国便士报兴起,便士报就是工业革命后面向社会中下层发行的廉价报刊。资产阶级报人将报纸作为有力可图的商品,自然的会追求刺激反常等吸引眼球的新闻,故将趣味新奇性作为判断新闻价值的重要标准,所以会出现“人咬狗才是新闻”的观点至于你在题目中说这个背后有什么思考,其实没什么思考,新闻学研究已经走过百年了,这期间产生了许许多多对于新闻的定义,这反映了不同社会历史背景下,报人不同的利益观和新闻观。“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的提出只是在当时美国社会条件下,符合当时资产阶级报人将新闻的可售性作为新闻选择的标准 ,但也只是众多新闻定义中的一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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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是共性,人咬狗是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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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从新闻专业的角度来分析,新鲜的、能引起受众关注的,自然就可以成为新闻。新闻的特点在于与众不同。从这个角度分析,狗会咬人,没有与众不同,也不新鲜,更引不起受众关注。而人咬狗,就突破了受众常规的思维判断,有新鲜度,也属于不经常发生的、新奇特的趣闻,自然就可以成为新闻。不仅仅是人咬狗,人咬猪、羊、马、驴、鸡都一样(注意是咬不是吃)可以成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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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狗咬人也是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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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是普遍存在的,是能被人推理得出的,狗咬人的兽性也是可以被理解的。人咬狗就不一样了,人咬狗绝对是个例,而新闻关注的绝对是个例。况且人很难推理出人咬狗这一种行为的原因,不正常的东西也是新闻的一个组成部分。人咬狗是不符合人们对人的道德要求的,是不能被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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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达对新闻的某一种看法,和以“黑猫白猫”来说明政策是一样的。不过当一条狗咬了很多很多人以后,就有质的飞跃——比如“北京永安里疯狗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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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第一次写学校学生媒体的稿子,写德云社的师徒之争,规定字数三千字,一口气写了规定字数的两倍还沾沾自喜的交了稿子。发给年过七旬的退休老教师外婆看,她就送了我这样一句话。
很简单,就算不是专业的新闻人士也懂得这样的道理,新闻最重要的是,受众。不管是从经济利益还是社会公信力的角度来讲,最重要的是要有人看。
教科书上的新闻客观,真实原则也只能辩证地对待,没有绝对的客观,实践得出来的结论就是有人看才有钱赚,写狗咬人的新闻,或者是狗咬了人被爱心人士送去医院的新闻是不会有人看的。
一个小mp娃儿的一己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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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19世纪纽约 太阳报 都市新闻部主任查理斯.安德森.丹那对新闻的极端定义。
新闻价值方面的话,从国内的新闻价值定义来看,主要是时新性,显著性,重要性,趣味性和接近性。
这句话一方面深刻地剖析了受众对稀奇,少见,极端趣味性新闻的追求。一方面片面地理解了新闻价值,忽视了新闻的重要性 ,显著性等特征。
【为啥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就是新闻】 此人说这句话情有可原,他所在的报刊是黄色报刊的始祖 纽约太阳报是庸俗主义新闻报道的典范和始作俑者,又是社会新闻部的主任,因此其片面追求趣味性的言论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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